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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等12市试点生育医疗保险合并

    时间:2017-02-05 04:12:00  来源:  作者: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办近日印发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广东珠海等12个城市自今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试点实施1年。实施后,试点城市的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将按照两个险种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缴费费率。

    试点实施后,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支出?方案明确,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4日表示,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导致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降低。随着基金共济能力的提高,还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这位负责人强调,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相比具有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作为一项社会保险险种,还有保留的必要:一是生育保险具有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益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独特功能;二是体现雇主责任,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三是待遇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实报实销,同时还有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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