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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创新实行医保住院费用按病种权重付费管理

    时间:2017-01-25 09:41:19  来源:  作者:

    中安在线讯据皖江在线报道,1月23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医保中心了解到,马鞍山市将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病种权重付费法”,按照“总量控制,预算管理,月预结算,年度决算”的原则,以病种权重付费为主、其他付费方式为辅的复合型住院费用付费管理办法。

    2012年,马鞍山市被列入付费方式全国试点城市。为扎实做好试点工作,马鞍山市出台了《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支付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住院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月拨付、年终决算、节超奖惩”的付费方式。随着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年度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总额已被确定下来,少数医疗机构为规避出超风险,主动减少医疗服务的供给,推诿病人拒收重大疾病参保人员和人为增加市外转诊人次等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转市外就诊量增加、医保基金外流及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增加等问题。

    为了缓解这一现状,进一步完善医保付费方式,解决现行付费方式存在的问题,市医保中心通过积极调研,并结合马鞍山市实际,于2017年初出台了《马鞍山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病种权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对马鞍山市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在总额控制下,以确定各病种权重系数和指标项目考核系数的住院费用“病种权重付费法”。

    通过对马鞍山市住院医疗机构实行“病种权重付费法”,能够促进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医疗技术水平合理收治住院参保人员,鼓励高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参保人员和开展新的医疗技术,推进马鞍山市医疗技术发展和减少医保基金不合理的外流、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之前付费方式下医疗机构推诿病人拒收重症参保人员等现状,遏制不合理诊疗、用药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合理降低医疗成本,确保基金安全,合理配置住院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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