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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家保险机构超股票投资比例限制 宽限期设置或实现零影响

    时间:2017-01-25 10:44:00  来源:  作者:

    中国网财经1月25日讯(记者 郭伟莹) 昨日,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同时,在政策上给予足够的宽限期。保险公司可在2年或更长时间,将相关资产比例调整至监管比例之内。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比例后,险资投资的绝对金额不降反升。而且,投资比例调整并不意味着目前超出投资比例的6家保险机构将要卖出一定金额的股票。宽限期的设置将大幅降低对资本市场的扰动,甚至是实现“零影响”。

    实施分类监管 不影响险资正常投资行为

    《通知》将股票投资分为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三种情形,根据持股份额变化,实施层层递进的差别监管。

    其中,对占绝大部分不涉及举牌的一般股票投资行为,不增加限制性措施;开展一般股票投资涉及举牌的,应当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行事前核准。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中提到的差别监管,正是分类监管思路的充分体现。

    他还表示,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在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推行分类监管,是适应保险资金内在属性及稳健、多元创新发展,防范风险失控阻隔风险蔓延,充分利用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率,推动保险资金全球化配置的现实需要及有效路径。

    他还强调,其中对正常的一般股票投资不增加限制性措施,这一分类监管的设置不会影响保险资金的正常投资行为,更不会影响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

    调整投资比例 投资绝对金额不降反升

    《通知》明确表示,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

    保监会表示,这一政策调整是适应国家资本市场变化的结果。2015年下半年,资本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保监会及时响应国家关于稳定资本市场的工作部署,出台提高投资单一蓝筹股和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的救市政策。

    但是,此后少数保险公司运用该政策投资股票,涉及资金约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1%。适时退出临时性救市政策,有助于上述保险机构防范股票投资集中度风险,并保持相关调控手段的有效性。

    上述负责人表示,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将会保持快速增长,即使股票市场的投资比例可能会下降,但投资的绝对金额不会下降反倒会增加。

    他表示,未来较长时间,市场利率还将持续在低位徘徊,短期内“优质资产荒”问题仍将十分突出。保险机构谋求的是长期稳定收益,适当提高在资本市场中业绩稳定的大蓝筹股投资配置,对于保险资金而言是大势所趋。其次,从多元化配置角度看,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在资本市场的投入也不会降低。

    另外,随着保险可运用资金规模不断增长,同时保险资金再投资的压力也不断增加,资产配置的压力也很大,在资本市场目前的市场底部运行区域已经较为明朗,投资安全边际较为明显,保险资金从价值投资的角度不仅不会撤出或减少投资,而是会增大对低估值高分红的蓝筹股的投资。

    宽限期设置对资本市场或实现“零影响”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可在2年或更长时间,将相关资产比例调整至监管比例之内。

    上述负责人表示,投资比例调整并不意味着目前超出投资比例的6家保险机构将要卖出一定金额的股票。而且,目前超出比例的涉及资金仅占整个行业的1%,一些大型的保险机构月度规模增长带来的投资股票额度就可能可以覆盖这一影响。这个宽限期的设置将大幅降低对资本市场的扰动,甚至是实现“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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