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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中国时间”经济盘点:十大保险新闻

    时间:2017-01-05 08:53:51  来源:  作者: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2016年里,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规模或将突破15万亿元,成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保费收入亦将突破3万亿元,在保险姓“保”的核心要求下,2016年的保险行业,更加明确自身定位和发展方向。2016年里,从“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实施、商业车险费改正式启动,到保险资金举牌上市公司、保监会一再强化万能险监管,保险行业频频登上“头条”。回顾这些或值得纪念、或值得回味、或值得反思的事件,不难发现,保险行业已经站在变革的十字路口。

    新年伊始,中国经济网策划推出2016“中国时间”年度经济盘点系列,本期将逐一回顾保险行业2016年大事件,带您深入了解正在快速发展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一、险资汹涌 监管强调保险姓“保”

    险资举牌与监管博弈,无疑是今年保险行业的最重磅的“戏码”。2016年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规模或将突破15万亿元,而高负债成本的险资出于盈利诉求,大肆举牌A股上市公司。

    12月13日,在保监会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开宗明义,强调“必须全面落实"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要求,正确把握保险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保险资金一定要做长期资金提供者,而不是短期资金炒作者。

    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项俊波指出,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把握审慎稳健、服务主业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三个原则: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少量的战略投资应当以参股为主。努力做资本市场的友好投资人,绝不能让保险机构成为众皆侧目的野蛮人,也不能让保险资金成为资本市场的“泥石流”。

    二、2016年保费收入将突破3万亿元

    12月下旬,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在“人民财经高峰论坛”上公开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4%,预计2016年保费收入突破3万亿元、保险业总资产接近15万亿元,行业风险整体可控。

    梁涛提到,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把风险防范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保监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坚持守住风险底线,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持之以恒“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推动我国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迈进。

    三、“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实施 筑风险屏障

    2016年1月1日起,“偿二代”监管体系正式实施,对于中国保险行业迎来挑战和新的机遇。在“偿二代”体系下,权益价格的风险因子系数很高,也就是说,对于资本的消耗是很大的,险资投资于上市公司股所要求的资本压力相当大。但当前“偿二代”对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的要求是季报,相对来说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控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保险公司进行资本补充的时间和空间。但是,一旦保险公司在报告日未能及时补充资本,则会立即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由此可见,“偿二代”下的资本约束“紧箍咒”还是非常有效的,保险公司必须考虑高收益投资资产与资本占用之间的平衡。

    “偿二代”的实施,将助推保监会的各项市场化改革,同时又在监管鼓励保险机构业务及发展模式创新的同时,建立起了一道风险屏障。风险导向的“偿二代”监管体系对于整个行业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资本和风险管理水平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四、商业车险费改正式启动 推广至全国

    2016年1月1日,商业车险费改正式启动,18个地区被列入车险费改试点名单。7月起商业车险费改开始推广至全国,新政策放宽了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同时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给予了保险公司新的竞争手段,由以往的费用竞争逐步转变为提供不同车险产品及费率的价格战竞争。同时,还对保险公司的内控管理、风险识别、产品创新和客户服务能力,均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对外必须要进行产品创新,更加注重消费者需求,而且对内则要加强管理,完善车险精算公式,加强风险掌控能力,为费率下调创造更大的盈利空间,促进公司在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价格优势。

    对于消费者而言,新政发布后,不仅可以根据零整比系数比较维修成本的高低、选择购买的车型与合理售后服务的车种,进而倒逼汽车和汽车维修市场。

    五、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上限拟降至1/3

    中国保监会12月29日晚间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将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1/3,旨在有效发挥股东之间的监督制衡作用,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风险。这是保监会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做实“保险业姓保”的重要举措。

    为规范股东出资行为,防范其用保险资金通过理财方式自我注资、自我投资、循环使用,征求意见稿以负面清单的方式,明确了不得入股的资金类型,包括:与保险公司有关的借款;以保险公司存款或其他资产为质押获取的资金;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的有关资金;不当利用保险公司的财务影响力,或者与保险公司有不正当关联关系取得的资金。

    六、健康险前三季度增速近八成 保费规模追车险

    据保监会统计,2016年1-10月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3647.74亿元,同比增长79.94%。按此增速预测,2016年其保费收入被认为将超过5000亿元,保费规模几乎可以与车险规模持平。

    人口老龄化、保险意识的觉醒被认为是健康险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而在业内人士看来,相关数据的变动,也显示出保费结构的明显优化。随着万能险年累计增速的继续下降,高价值率的健康险或将成为新的主要增长点。

    与此同时,自2016年1月开始在北京、上海等31市开展试点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险”)也呈现出了新的动向。在日前召开的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对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其表示“今年以来,税优健康险产品销售件数逐月上升,呈现出一个正向增长的趋势。”

    七、地震保险产品开售 巨灾保险进入实质性阶段

    2016年5月16日,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7月1日,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正式全面销售,是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由理论向实践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保险行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的重要举措。

    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住宅;保障责任为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灾害,对城乡居民住宅造成一定程度损失的;保险金额按城乡有别确定,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八、保监会检查组进驻9家万能险大户

    今年以来,保监会密集出台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完善人身保险产品精算制度、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等多项规定,对万能险的规模、账户管理、保障水平、结算利率等进行完善和规范。5月至8月,保监会对9家公司开展万能险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公司下发了监管函,责令公司进行整改。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万能险产品存在销售误导、结算利率恶性竞争等问题,保监会先后叫停了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6家公司的互联网保险业务。12月5日,保监会针对前海人寿万能险账户管理整改不到位,对其采取了停止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

    据了解,上述9家公司陆续向保监会上报整改报告。保监会表示,对9家上报整改报告的公司,将派驻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九、招财宝现上亿逾期 浙商财险等卷入兑付风波

    2016年12月,蚂蚁金服旗下理财平台“招财宝”出现债券违约,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于2014年分别发行的“侨讯第一期至第七期”和“侨信第一期至第七期”私募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而根据该产品协议,浙商财险对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其或将面临巨额理赔。

    12月20日,浙商财险发布公告称,债券承销人粤股交和发行平台招财宝提供的索赔资料并不完全,未核定保险责任。随后浙商财险又披露,自侨兴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开始,公司将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找到银行请求实施反担保赔偿请求。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浙商财险的保函非该行出具,为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名义出具的虚假银行履约保函,目前惠州分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虽然浙商财险、广发银行一度打起口水仗,但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似乎正在逐步解决。12月27日,浙商财险发布公告称,自12月28日起,将对侨兴电信、侨兴电讯2014私募债第一、二期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开展预赔工作。同时启动追偿程序。据了解,浙商财险进行预付赔付的3.67亿元于12月28日已经到账,其正在酝酿增资事宜。

    十、内地流行赴港买保险 保监会提示风险

    2016年香港保险持续走红。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内地客户豪掷316亿港元,买走了香港1/4的保险。到了2016年上半年,内地客在香港购买保险的保费规模达到创纪录的301亿港元,同比增长116%,占香港保险上半年个人业务新增保单保费的36.9%。与内地保险相比,香港保险确实存在保障范围较广和一定的价格优势。但它是否适合每个人?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2016年4月22日,保监会甚至发布了一则《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实际上,除去汇率风险、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等因素之外,最值得提醒的是,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要亲自去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在内地投保香港保单,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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