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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时间:2017-01-13 12:24:47  来源:  作者:

    日前,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按城镇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参保城镇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避免重复参保、重复补助;居住证持有人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居住证持有人灵活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通知还推出一系列财政政策,涉及教育、社保、就业等方面。

    通知指出,在教育方面,各地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三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中职教育的权利。

    该通知还明确,要健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对农业转移人口,继续执行该省统筹城乡的养老、工伤保险政策,继续执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失业保险政策,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要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将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作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支持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平等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本报记者 杨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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