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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整治网络互助形式非法保险

    时间:2016-12-27 09:01:24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记者 杜敏)“9元加入,享最高30万互助保障,一人患病,众人均摊”……近年来,网络互助平台靠“低投入”“高保障”的标签日渐火爆,但平台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的行为也涉嫌误导或虚假宣传。对此,昨日保监会发文表示,将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被整治的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足额赔付,不得使用“保障”等字眼。

    频繁出现违规宣传

    近年来,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网络互助计划,少数也涉及车辆风险及家庭财产风险等领域。推出这些网络互助计划的互联网平台大多注册为互联网公司或科技公司,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以互助计划等名义向消费者收取费用、招募会员。如果会员发生约定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风险事件,再向其他会员分摊或募集互助金。

    不过,为了大量吸引会员,部分网络互助平台频繁出现违规宣传、违规经营等行为,甚至涉嫌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

    微信公众号应声明

    日渐火爆的网络互助平台引起了监管层的警觉。昨日,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表示将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将分为排查分类、限期整改等四个阶段,明年2月底前处置完毕。

    保监会指出,通过督促整改和查处,纠正平台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行为,划清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界限,防范消费误导。重点整治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或存在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并非法建立资金池等行为的平台。

    同时保监会明确,在网络互助平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的首页应向公众声明“互助计划不是保险”“加入互助计划是单向的捐赠或捐助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与保险产品划清界线。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风险保障责任或诱导消费者产生保障赔付预期。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足额赔付,不得使用过往互助案例进行宣传和营销,不得使用任何可能诱导消费者产生保障预期的宣传手段,不得使用“保障”“保证”等字眼;不得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或非法建立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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