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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险2020侧记①|监管的一条核心主线、两个底层逻辑、三大切入抓手

    时间:2021-01-28 22:19:40  来源:  作者:

    20多项政策文件、通报约谈,10多次领导讲话、发布会通气会……该如何描绘2020年的人身险监管?作为银保监会成立后第二个完整年度,各项工作平稳推进,抓紧补齐各项制度短板,快速应对各类市场乱象,也没有大的风险事件新爆雷……

    看似沉静微澜,但拉长时间,带着点“历史感”向前看往后看时,所谓历史进程中的人身险监管2020,就能看清其清晰的思路逻辑和洋流方向了。风口不重要,潮流不重要,洋流才重要,大洋深处的这股暗流会带动更复杂、更湍急的海水流动,跟随这洋流的方向,也才能到达更远的地方。

    正如有人说,2020年是人身险业的分水岭,意旨年末的国常会点题人身险业,行业发展方向终于有了明确的顶层设计最强音,圈划了未来15年、30年的长期增量空间;也有人说,2020年可以准备开始写万能险消亡史了,保费腰斩,或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还有养老金融破题立论、健康险规范发展、意外险改革启幕、分红险规范升级、开门红承压转向、惠民保星火燎原……起笔即定调,未来几年的监管导向其实也都能勾勒出来了。

    岁末年初,细碎地梳理各项政策规定,一方面是作为记录,另一方面也试图剖析监管逻辑的转换演变和市场变迁的映射,带着一种“历史感”来理解我们所处的时代和各自的命运,从而达到监管和市场的同频共振。

    01

    一条核心主线:高质量发展

    国常会点题人身险业,顶层设计明确圈划未来15年的增量空间

    近年的严监管态势,不免让市场疑惑:不要发展了吗?从历史渊源来看,这个疑惑是有市场惯性的:从2000年开始,过去20年人身险业虽然历经三起三伏,但中间只有两个短暂的负增长时期,绝大多数都是高歌猛进一路长虹的,一次是“90号文”后的2011年,一次是“134号文”+金融去杠杆后的2018年。

    2011年的负增长后,市场快速反弹一直到2016年,都是单边上扬的非常漂亮令人亢奋的增长曲线;2018年的第二次负增长后,人身险业随着大势进入到缓慢的复苏,2020年叠加新冠疫情黑天鹅,行业加速分化,各险企命运大不同,冷暖自知。

    有疑惑,有期待,很正常。其实答案非常明确:要的是“高质量发展”。都说时代变了,“高质量发展”就是新时期最鲜明的时代语境。先来看一个最近的高层表述:

    把中国发展的阶段,划分为三阶段: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且明确“强起来”这个阶段大概需要未来 30 年。

    如果说,“速度”、“规模”是过去 40 年的关键词,那么“创新”、“高质量”应该成为下一个 30 年的关键词。

    当然,早在2017年10月发布的十九大报告,就已经对国内经济发展条件和发展阶段变化作出重大判断: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近年来国内经济发展指明方向。

    2020年1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已明确基本原则就是要坚持回归本源、坚持优化结构、坚持强化监管、坚持市场导向和坚持科技赋能……

    围绕“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同时也圈划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具体的目标和任务:

    2020年初,13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又进一步给人身险健康险、养老险业务发展划定目标:力争到2025年,健康险原保费收入超过2万亿元;力争到2025年,商业保险为参保人积累不低于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这意味着从2020年开始算起,5年内人身险业须至少保持两位数的增长,健康险甚至要保持20%左右的年复合增长率。

    2020年12月9日召开国常会,听取了人身险专题汇报后,又从三个方面部署人身险提质扩面: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提升险资的长期投资能力,直击健康险、养老保险和长期投资人身险业未来的三大核心任务。

    在回答“做什么”的同时,“高质量发展”其实也暗含了对于“怎么做”的引导。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一次寿险峰会上,就表示过:“发展质量还有待提高。不少公司仍然依赖传统商业模式,重规模、轻质量,重资产、轻负债,重业务、轻服务,靠‘人海战术’、‘跑马圈地’掠夺市场,发展方式粗放。”

    商业模式的传统,和核心能力的不足,这才是保险业的沉疴、痼疾,最大的瓶颈所在,既需要监管政策的引导,更需要市场自身的淬炼。

    02

    两个底层逻辑:

    防范化解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达摩克利斯之剑的利差损风险,和“以人民为中心”的逻辑出发点

    底层逻辑不见得是所有表述中最显性的那些,但却是所有问题的最终牵引,追根溯源,都可以找到答案。

    一是防风险,保险业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行业,防风险,也因此始终是保险业的题中之意。2017年10月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三大攻坚战”的说法,其中居于首位的就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近年来,人身险业无论是积极改进中短存续期产品泛滥问题,严密筑牢满期给付与退保风险防控网,还是一一稳妥处置高风险保险机构,都是“防风险”最直接的体现。

    2020年,“防风险”依然无处不在。早在2020年1月1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就明确表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要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对于人身险业而言,利差损风险关乎行业生死存亡,尤其是在宏观经济放缓,利率下行,行业推进转型的当下,利差损风险概率逐渐走高,通过完善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从产品设计端入手严控各类风险成为一大看点。

    2020年2月26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法定责任准备金监管,一方面完善非现场监测机制,加大对于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万能险账户基本情况、投连险账户基本情况等的监管力度。

    2020年6月,银保监会向人身险公司下发通知,从行业最核心的、关乎长远的底层包括定价、资产负债匹配等维度进行摸底,全面评估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利差损风险。

    在此基础上,8月11日,银保监会又对12家人身险公司总经理和总精算师进行约谈,起因是公司万能险账户财务收益率低于实际结算利率,存在利差损等风险隐患。这是自2015年“宝万之争”以来,万能险再度引发监管高度重视。这之后,多家保险公司对自家万能险产品的月度结算利率进行调整,降至5%及以下。

    二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是金融监管部门的基本职责之一,在2020年的人身险监管中也处处体现着这一基本逻辑,当从消费者的立场出发,所有政策制定背后的思考都将变得格外清晰。

    2月,银保监会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提升年金保险等长期储蓄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标准,目的就是要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投诉纠纷风险。

    在《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监管针对分红险市场乱象,明确分红险红利分配演示利率上限,并将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更是直接针对最为普遍的市场乱象开刀。

    此外,2020年,监管部门延续通报人身险产品及监管报告报送中存在的问题的惯例,从产品设计入手,遏制各种产品设计乱像。

    面对种种监管政策,市场争议点始终在于因为“不可能三角”的存在,政策制定者总是要在消费者利益、企业利益之间做出取舍,而每每都是消费者利益战胜一切,企业叫苦不迭。

    “高质量发展”时代,或许人们会在不可能三角中,寻找到相对的平衡。当行业竞争逐渐从保费规模角的逐转向消费者资源的争夺,消费者的地位将获得实质性提升,消费者与企业不再是零和博弈的关系,互利共赢成为最佳选项。

    03

    三大切入抓手:

    严管产品和服务、整治市场乱象、

    引导提升经营质效

    从丰富各类长尾业务供给,再到普惠保险的引导,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引导行业升级,始终是所有监管政策的一体两面

    银保监会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贯彻防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两大底层逻辑,很关键的一点还在于找好切入点,而从目前来看,其无疑是选择了丰富产品供给、规范市场秩序、以及提升保险公司经营质效三个方面,表面看来,三者都是对险企提出更高要求,但透过表象,又可视为对险企的积极鞭策。办法总比困难多,跟得上趋势,才走得出漂亮的增长曲线。

    1

    严管产品和服务

    如何才能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答案或许就是丰富的产品供给,以及充分的市场竞争,这需要监管从制度设计层面予以推动。可以看到,2020年,银保监会一系列动作本质都是要丰富产品供给,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消费环境,同时也为保险业更深入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2月,银保监会印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调整了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风险保障类产品的现金价值参数,同时下调了年金保险、部分趸交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目的就是要推动普通型人身险产品降价。

    意外险方面,3月5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意外险改革的意见》,拉开了意外险市场清理整顿的大幕。

    健康险方面,看点尤其多。短期健康险方面,2020年1月8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面规范短期健康险发展。

    长期医疗险方面,4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长期医疗保险产品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放行费率可调的长期医疗险,释放重磅信号,极大丰富了医疗险的供给。

    重疾险方面,新版重疾定义、新版重疾表也在2020年正式发布,成为重疾险发展的里程碑事件。

    此外,针对健康管理服务,2020年9月银保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针对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则于2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健康险制度全面升级,更适应当下健康险市场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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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市场乱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任务,从这一角度出发,可以看到,针对市场行为的监管,针对市场乱象的整治也是2020年的监管关键词之一。

    6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列出保险业在公司治理、险资运用、销售理赔以及创新业务等乱象整治工作要点,以依法严查严处为导向,防止乱象反弹回潮。

    就人身险领域而言,针对备受关注的开门红问题,银保监会先后两度出手:9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组合销售专项核查整顿工作的通知》,核查整顿人身险公司的产品组合销售、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产品等的行为;10月下发《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明确将从六方面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人身险公司推进开门红过程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预警。

    监管对于市场的反应是迅速的,2020年,“惠民保”当红不让,其间的问题也快速暴露,12月银保监会即下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肯定惠民保作用的同时,要求保险公司严防各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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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提升经营质效

    践行“高质量发展”,目的不是单纯加大对于险企的约束力度,更重要的还在于引导其顺应大势,迭代进阶,从经营理念,到经营效率,再到商业模式,不断深化改革。这也是所有监管政策,在“管”字背后另一重意义所在。

    例如,2月11日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明确电子化回访扩展至所有应回访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并要求保险公司自建信息系统,不得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化回访。

    表面看,这是为了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何尝又不是在倒逼险企进一步强化自身实力。

    6月,保险行业协会向人身险、再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征求人寿保险标准条款意见的通知》,是在践行人身保险产品标准化、通俗化、简单化的工作部署,但何尝又不是在推动人身险产品的易懂、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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