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人寿聊城中支被保监局罚6万
和讯网消息 9月26日,山东保监局公布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信息(鲁保监罚〔2017〕21号)。
山东保监局表示,经查,民生人寿聊城中支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2017年1月,民生人寿聊城中支临清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刘付霞承诺给予投保人孙某某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时任民生人寿聊城中支临清营销服务部营销员刘付霞为该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产品进行片面比较
2017年3月,民生人寿聊城市茌平支公司组训张弛在销售人员培训班上讲授的课件存在与其他保险公司的类似保险产品进行片面比较问题。时任民生人寿聊城市茌平支公司组训张弛为该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
山东保监局指出,鉴于上述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对民生人寿聊城中支警告,并罚款合计6万元;对张弛警告并罚款0.5万元;对刘付霞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