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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半年保险业防风险、治乱象效果突出 险企偿付能力引关注

    时间:2017-09-18 17:00:00  来源:  作者:
    中国网财经9月18日讯(记者 郭伟莹) “今年上半年以来,保监会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6369万元。其中,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1%、18%和21%。”,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今日在出席保监会新闻发布会时做出上述表示。

    中国网财经9月18日讯(记者 郭伟莹) “今年上半年以来,保监会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6369万元。其中,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1%、18%和21%。”,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今日在出席保监会新闻发布会时做出上述表示。

    行政处罚力度加大,让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但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则强调,还要关注、控制、化解局部风险,确保行业稳定发展。

    防风险、治乱象效果突出

    保监会于今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35号文),明确指出当前保险业风险较为突出的九个重点领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39条风险防控措施要求,并要求全行业开展自查。

    例如,在防范资本不实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方面,保监会高度重视。针对资本不实,实施穿透式审查;针对境外投资监管,重点对权益投资、另类投资以及金融产品、不动产和境外投资领域,实施穿透式检查,严格控制增量风险。针对不动产投资监管,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监管和资金流向监管,实现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托管全覆盖。

    近年来保险业发展较快,出现了很多新业务。针对网络借贷、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保险方面,保监会在也采取了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郭菁强调,防风险和业务创新应该是统一的。也就是说,任何创新都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来做的。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做一些创新业务。

    从整治市场乱象工作来看,保监会组织了市场乱象问题自查、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市场乱象整治专项检查等。从行政处罚情况来看,涉及问题主要是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编制提供虚假资料、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聘任不具任职资格或未经核准任职资格的高管人员。同时,还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情况。

    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表示,今年上半年以来,保监会行政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6369万元。其中,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1%、18%和21%。值得注意的是,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

    偿付能力问题引关注

    总体来看,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郭菁表示,在保监会“1+4”系列文件推进下,保险公司价值较高的长期保障性业务占比越来越高,投资型业务占比持续下降。但是,还要关注、控制、化解局部风险,确保行业稳定发展。

    据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二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5%和22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环比上升的公司达到66家,较一季度增加27家,上升数量为2016年以来最多;寿险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6%,较一季度上升2.4个百分点,是自2016年以来首次上升。

    但据郭菁介绍,今年5-6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结果显示,全行业共发现601个问题。其中,人身险公司330个,财产险公司258个,再保险公司13 个。

    郭菁强调,针对以上问题,保监会严格防范保险业底数不清风险,要求各保险公司对自查问题进行整改并完善偿付能力报告制度。下一步,保监会还将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现场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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