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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监会加强管理组合类资产管理产品

    时间:2016-06-24 09:47:56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近日,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提到,要规范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试点业务,防范业务风险。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是此前发布的八条底线意见征集稿,还是此次发布的《通知》内容,监管部门都是本着去杠杆、防风险的目的。

    “资金池”性质的产品被禁止发行

    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监管重点提出:在投资范围方面,权益类投资排除了新三板和其他未上市股权,但仍可以借助保险资管股权投资计划通道进行投资。非保险资金的定向产品投资品种与投资人约定即可。在产品发行备案方面,由此前的发行后15个工作日向保监会报备,改为事前备案管理。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八大禁止情形,包括禁止发行“资金池”性质的产品、禁止发行“套嵌”交易产品,禁止设立子账户,限制分级产品杠杆倍数(权益类、混合类分级产品杠杆倍数不超过1倍,其他类型分级产品杠杆倍数不超过3倍),禁止以外部投资顾问形式将产品转委托等。

    结构化产品杠杆已明显下滑

    对于保监会此次印发的《通知》内容,业内人士认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去杠杆、防风险。

    其实,早在今年5月监管升级前,资管行业实际上已经出现了主动去杠杆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调整,结构化产品的杠杆已经明显下降。业内人士指出,劣后资金难找,并且出于风险考虑,劣后资金也不愿意过度加杠杆。“而对于银行优先级资金,还是很愿意做结构化产品,相比去年,今年优先和劣后的话语权已经明显发生变化。”申万宏源(000166,股吧)的分析师这样表示。

    对于此次《通知》的出台是否会对相关保险产品带来影响?申万宏源分析认为,短期内不会有实质性影响,意在长远,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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