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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开大学教授朱铭来:上市公司跨界保险应明确市场定位

    时间:2017-01-03 00:36:26  来源:  作者:

    2016年12月29日,保监会公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严格股东准入标准,针对财务类、战略类、控制类股东分别设立严格的约束标准,设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

    在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热情不减的情况下,《办法》的公布和实施会对拟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上市公司产生什么影响?这些上市公司要怎样做好跨界保险公司的准备?

    《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到了南开大学保险学系教授朱铭来。

    朱铭来对此表示,《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核心是从源头把风险控制住,让真正投资想做保险、提供保险保障的进入。监管越规范、越细致,对真正想做保险的上市公司越有好处。

    《办法》是从源头进行监管

    NBD:2016年12月29日发布了《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您怎么看现在对保险准入的监管?

    朱铭来:我觉得这跟一段时间来一些保险公司比较激进的投资策略相关,比如说举牌上市公司,获得上市公司的管理权。

    表面上看事情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问题,但是追根寻源,如果当时在成立这家保险公司的时候经营目标很明确,是研发保险的产品,给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保险保障,实际上是不应该把精力放在这种投资的领域,甚至把保险做成了一个准投资公司、准基金公司的运作方式。

    NBD:为什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以财务类、战略类、控制类股东这样的分类设立约束标准?

    朱铭来:就像保监会一直说的“保险业姓保”,核心的功能是保障。这次的《股权投资管理办法》是从源头抓监管,在成立这家保险公司的时候请说明,股东的目标是什么?是财务投资、战略投资、还是控制型的。

    如果是作为控股企业,必须坚持的一条:是真正来做保险的,必须打造一个真正做保险的团队。防止出现通过卖理财产品圈钱之后,马上就拿去投资。现在很多的中小公司就存在这个问题,实际上公司本身的产品开发、精算定价、核保核赔等保险业专有的技术能力很弱,就是靠投资,这肯定会引起最近出的这些风险。

    《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的核心是从源头把风险控制住,让真正投资想搞保险的人,是提供保险保障的(进入)。

    跨界保险要明确市场定位

    NBD:2016年拟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上市公司数量上很多,但获批的却很少。《办法》的实施会不会给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保险公司的获批继续增加难度?

    朱铭来:这对上市公司不见得是一件坏事,因为相对来说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比非上市企业更透明,股权结构也更清晰。如果真是一个经营效益比较好的、财务状况也是比较公开的上市公司,(保险)管理越规范、监管越细致,对他们越有好处。

    NBD:对于这些跨界来做保险的上市公司来说,想要办好一家保险公司他们需要做好哪些方面的准备?

    朱铭来:首先是充分发挥股东的现有资源,明确市场的定位。财产险公司的核心是要保障的内容,比如当时三一重工(600031,股吧)参与成立财产险公司目标很明确,就是今后涉及到的各种建筑安装工程类的风险管理和保险项目,这样可以把原先的数据、风险管理的经验、制造业过程中各种信息进行充分的使用,更好地来定价,发挥已有资源的效用。另外寿险业也是可以跟股东的资源发生一些联系的,比如一些医药企业现在也急需通过保险的平台和医院建立更加密切的关联,了解医药产业药品的价位、国民疾病风险分布的状况,针对不同健康需求的人群开发寿险的、健康险的产品,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出来。

    第二是如果想做的是寿险公司,今后的寿险公司应该是长期保障型产品的发展战略,不能是简单的投资战略。这需要各家公司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三五年之内是创业的阶段,不可能三五年之内资产规模有一个非常极速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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