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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因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等被罚77万元

    时间:2017-07-12 16:32:00  来源:  作者:

    中国网财经7月12日讯 今日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朱周莉因:

    “一、协助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2015 年8 月-11 月,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协助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虚开保险中介服务发票6899 元,扣除税金后向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业务员返还6071 元。公司总经理朱周莉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

    截至2016 年11 月,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公司未按注册资本的5%缴存保证金10 万元,实际只缴存2.5 万元。公司总经理朱周莉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三、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2016 年9 月,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的《关于报送“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报告》(挚信发〔2016〕14 号)中,未如实报告公司2016 年4 月以前的会计记账凭证遗失的事实,自查情况表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填报“否”。公司总经理朱周莉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四、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2015 年7 月-2016 年7 月,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在签订代理合同、未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的执业管理系统中登记朱周莉的执业信息,且未发放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实际委托朱周莉从事保险销售,并发放佣金24.98 万元。上述事实,有公司佣金汇总表、情况说明、劳动合同、调查笔录、任职文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等违法违规实施,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

    “一、协助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2015 年8 月-11 月,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协助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虚构中介业务,虚开保险中介服务发票6899 元,扣除税金后向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业务员返还6071 元。公司总经理朱周莉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上述事实,有业务清单、手续费结算单、银行对账单、调查笔录、任职文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二、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

    截至2016 年11 月,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公司未按注册资本的5%缴存保证金10 万元,实际只缴存2.5 万元。公司总经理朱周莉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上述事实,有公司营业执照、情况说明、银行存款分户明细账、调查笔录、任职文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三、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2016 年9 月,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向我局报送的《关于报送“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报告》(挚信发〔2016〕14 号)中,未如实报告公司2016 年4 月以前的会计记账凭证遗失的事实,自查情况表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填报“否”。公司总经理朱周莉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上述事实,有公司情况说明、自查报告、调查笔录、任职文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等证据证明。

    四、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销售

    2015 年7 月-2016 年7 月,宁波市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未在签订代理合同、未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的执业管理系统中登记朱周莉的执业信息,且未发放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实际委托朱周莉从事保险销售,并发放佣金24.98 万元。”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人民币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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