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险沈阳公司虚列手续费
和讯网消息 3月9日,辽宁保监局公布对天安财险的辽保监罚〔2017〕6号、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天安财险沈阳中心支公司于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经营期间,虚列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在专项自查工作期间,中心支公司开展自查并由上级分公司上报了自查报告。
辽宁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有关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辽宁保监局决定,对天安财险沈阳中心支公司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侯东琪对该中心支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决定给予侯东琪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