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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这么说也是误区!

    时间:2017-12-18 16:08:53  来源:  作者:

    说“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是个认识误区,估计有人会跳起来回应“这个说法怎么可能有问题”,甚至觉得这是在挑战他们的货币银行“三观”。

    先别着急上火,容我细细道来,看来真实情况究竟是不是这么回事。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这个说法,其中的“经营货币”并无问题,正如前文所述,商业银行在满足相关约束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开展相关业务新创造存款货币、实现存款货币转移或导致存款货币消失,时刻都是在围绕着货币做经营。“金融中介”也是一个正常词汇,因为所谓“金融”就是指资金的融通,更具体讲是资金的跨时间和/或跨空间转移,中介的功能就是让供需双方顺利达成资金交易。

    问题是出在把“银行经营货币”和“金融中介”二者连接在一起表述,认为商业银行是在扮演货币供应方和需求方二者之间(或资金盈余方与缺少方之间)达成资金交易的中介角色,这显然是不完全符合客观实践的,具有一定误导性。

    前文讲过,商业银行开展贷款等资产业务时,并不需要事先准备好一笔资金以供使用,不需要直接动用资产端的其他项目资金,更不需要(其实也不能)去动用负债端的客户存款甚至股东权益,而是通过“无中生有”的凭空记账方式操作,是一个资产创造负债的独特过程。因此,从资金供应和需求来看,商业银行并不是在贷款人和存款人之间发挥牵线搭桥、转移资金的中介作用,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银行本身就是资金的供应方,直接与资金需求方(如贷款人)开展资金交易,并由此获得收入和利润。

    针对上述理解,有人可能会问,那存款和存款人的角色哪里去了?这就涉及到现代信用货币的一个根本原理:现实中的每一分钱存款,追根溯源,都是由商业银行的相关资产业务创造出来的,而不是相反或其他!存款在诞生时,就必然在银行的资产端对应着相关项目,比如贷款、购债、购汇、投资等;存款诞生之后,要么存在某家银行不变,要么因客户转账在不同银行之间转移,要么因客户取现、认购银行债券或股票、归还贷款本息、缴纳财政税费等而消失。

    立足于“经营货币”角度,我们也可以拆分为两类情况来理解:

    ―― 银行凭空记账发放贷款为客户创造出存款,双方达成资金交易,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银行自身就是资金供应方,客户是资金需求方。在这类交易中,并没有第三方中介出现。当然,实践中会有一些帮助联络申请办理银行贷款的中介机构(有买房经历且嫌手续麻烦的人可能打过交道),但这并不是必需,且并非银行的机构。

    ―― 客户存款被创造出来之后,各家银行为了保障自己资产端所持基础货币(准备金存款+库存现金)的足够补给以增强开展资产业务的能力,会持续营销“抓存款”,即努力将其他银行的客户存款给挖过来。这种情况下,“抓存款”的银行自身成为资金需求方,有存款的客户是资金供应方,双方还是直接交易,没有中介机构参与,更没有贷款人牵涉其中。

    因此,银行是在与客户直接开展资金交易,直接扮演供应方或需求方角色,而不是左手牵着存款人、右手牵着贷款人,促使这两类人群达成资金交易。

    但要特别提请注意的是,银行除了通过开展相关资产业务、“拉存款”与客户直接发生资金交易以外,也会从事一些中介性质的业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不妨举4个实例:

    ――银行开展支付结算服务。各类单位开展业务以及人们日常的吃穿住行、教育、养老等,基本都会涉及资金的支付和转移,而这都离不开银行及银行存款账户在其中的支持。有些资金只是在同一家银行内记账和转移,有些则需要跨行记账清算才能完成,而第三方支付兴起和网联成立后,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格局更加多元化。银行通过从事支付结算服务,实质上是发挥着平台渠道的作用,以此收取一定的费用。

    ―― 银行承销企业债券。这属于银行开展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利用银行丰富的资源条件,在市场上寻找足够的投资者,帮助企业完成债券发行募集资金,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在银行自身不认购的情况下(如果认购则属于购债创造存款货币),银行的确是在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达成资金交易(属于存款货币转移)发挥着牵线搭桥的中介服务作用。

    ―― 银行开展表外理财业务。银行理财产品分表内(保本)、表外(不保本)两大类,其中表内理财属于存款,表外理财是银行受客户之托开展相关资金运作获取收益。客户认购银行销售的表外理财产品,导致原本持有的存款货币消失,资金记入银行代理负债科目以及相应的代理资产运用科目。银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在理财资金供应方和需求方之间发挥着牵线搭桥的中介服务作用。

    ―― 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我们知道,只有正规的持牌银行业金融机构才可以从事贷款业务,实践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出于政策性安排或增加收益的考虑,会将资金委托给银行,用于给指定对象和用途发放委托贷款,并由银行协助回收。作为银行来说,委托资金的来源和发放都记账于代理科目,贷款利息收入归委托人享有,只是从中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最后小结一下,“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这个说法,最大的毛病是,容易使人产生银行是在为存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牵线搭桥、促成资金交易的误区,事实上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更多是在与客户直接开展资金交易,贷款是在新创造存款,而存款诞生之后反过来与贷款并无直接关联,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没有发生资金交易;只是在相关收费类业务中,银行才发挥着平台渠道或中介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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