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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街变垃圾街 商户的卫生费不包括垃圾清扫?

    时间:2018-03-28 15:37:45  来源:  作者:

    “上门收取卫生费的工作人员说,每年收取的费用不包括店门口的卫生,门口的卫生又属于什么‘门前三包’。我想要投诉,这个卫生费收取不合理。”近日,台州市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微信公众号后台收到这样一条投诉留言。

    现在有不少商家都有这样的疑问,他们每个月都在缴纳卫生费,但是他们又要签“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商家自己打扫门前公共区域的卫生。“既然我们缴纳了相关费用,为什么还要我们自己打扫?”

    酒坊巷是仙居县主城区内店铺最多的街道之一,街道两旁的店铺主要经营服装、小吃为主,人流量多日产垃圾量也多。

    在该街道日常巡查中,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福应中队指导员朱炎也时常遇到类似问题,他说:“商家缴纳了垃圾处置费,在他们的意识里就认为可以把店内垃圾清扫到公共场所,环卫工人自然会来清扫。其实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将经营场所内的垃圾等废弃物清扫至公共场所要处200元罚款。去年,福应中队对管辖范围内27家店铺将废弃物清扫至公共场所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其实每年收取费用的时候也会遇见这种问题。”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中心主任沈晓伟说,很多店家可能没有看清发票上写的服务名称“垃圾处理费”。他们缴纳的不是清扫保洁费用,而是垃圾运输处置费用。

    据介绍,生活垃圾处理费(简称垃圾处理费)由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费、运输(中转)费和处置费组成,用途是统筹安排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定额收费与按量收费相结合的收费原则。“缴纳垃圾处理费不等于可以随意抛洒垃圾,城市的整洁不仅仅靠的是环卫、保洁,更需要大家共同出力,共同维护。”沈晓伟说,按照“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要求,商家有义务打扫门前公共区域的卫生,并保持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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