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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师傅考驾照徒弟来替考 师徒俩同时受审

    时间:2018-03-28 15:37:57  来源:  作者:

    驾考补考过两次,贺某的自信心大受打击,当科目四考试来临时,他让自己的徒弟张某代考,谁知这个“枪手”还没有上阵,就被监考官识破了。

    这在以前,贺某师徒俩的行为只会受到行政处罚,而这次,他们已涉嫌犯罪。3月26日上午,台州温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师徒俩同时受审,被指控的罪名是代替考试罪。

    站在被告席上的两人,身材成了鲜明的对比,贺某不高,有点胖,而张某高高瘦瘦,两人长得一点儿也不像。

    贺某是一名厨师,今年32岁,老家在云南昭通。张某,22岁,来自湖北。

    2016年,贺某参加了驾驶证培训,因为只有小学文化,他的考试之路不太顺利,科目一和科目二都曾补考过。

    去年3月23日,贺某要参加科目四考试。考试前,他心里没底,担心再次通不过。思来想去,他想到了曾跟自己学烹饪的徒弟张某。当天早上7点多,贺某临时打电话给张某,请求他帮忙救急。

    上午9时40分许,张某持贺某的身份证准备进考场时,监考官发现该名“考生”长得与身份证上的照片明显不同,于是将张某带离考场,并向派出所报案。

    在法庭上,张某说自己知道代考是违法的,但师傅既然提出来了,他也不好意思拒绝,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庭审时,贺某和张某自愿认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贺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张某代替他人考试,其行为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决定分别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后,贺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张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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