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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清苑几百户居民面临停水停电

    时间:2017-04-01 13:11:36  来源: 正北方网-北方新报  作者:

    王女士向记者介绍用电情况

    售楼部的水电代收点空无一人

    用水用电都要缴费,可是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蒙清苑小区的居民却面临着有钱缴不了水电费的尴尬。该小区居民乔先生的房子已经停电半个多月,水也即将要停。“春节期间我缴了100元的电费,前段时间用完后,我去缴电费却找不到代收点的人了。去附近供电局缴费,却被告知缴不了。今天看见小区墙上张贴了因为拖欠水费整个小区要停水的通知。我们不欠水费,也有钱缴电费,为什么要给我们断水断电?停了水电,小区里这几百户居民怎么办?”3月23日,乔先生向本报反映。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部分居民家已停电

    3月24日,记者来到蒙清苑小区。小区里张贴着停水通知,通知是由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营业三所发给内蒙古亿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自2014年2月到2016年12月累计拖欠呼和浩特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费143374.69元。请你处接此通知后,务必于2017年3月24日前来我所核实并结清所欠水费。否则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供水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你处实施停水处理。”

    记者来到乔先生家,乔先生把房子租给了王女士。王女士说,她今年3月6日搬进这个小区,3月8日就停电了。停电后,她按照乔先生告诉她的缴费地点去缴电费,却没想到缴费点大门紧锁。后来又去了几次,情况依然如此。这一拖就是半个多月。“因为停电,冰箱里过年存的五六十斤肉全坏了。晚上回家黑灯瞎火,连口热水也喝不上。取暖用的是壁挂炉,停了电连暖气也没有,还得穿着衣服睡觉……”王女士说着哭了起来。“没办法,我们接了一条长线插座,一端接在绿树景苑小区的朋友家,一端接在自己家。”王女士指着两栋楼之间的电线说。记者发现,在两栋楼之间,共有3根这样的电线。

    该小区的薛女士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因为缴不了电费,她无奈抱着孩子回包头老家待了半个月。

    乔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水电费是开发商代收的,代收点就设在售楼部。可是过完年后,售楼部就一直关门。

    记者来到代收点所在的售楼部,这是一座很破旧的彩钢房。彩钢房大门紧锁,透过门缝可以看见里面满是灰尘,空无一人。不少居民表示,他们最近也没有找到代收水电费的人。

    水电部门:没分表到户

    不能向居民收费

    为什么居民只能去代收点缴水电费呢?3月24日,记者先后联系了水电部门了解情况。

    呼和浩特春华水务集团供排水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从2014年开始拖欠水费,到现在共拖欠了14万多元。因为该小区用的是总水表,没有分表到户,所以供排水部门不能直接收取居民水费,需要开发商集体缴水费。现在只能通过居委会协调,或者是走法律途径,找到开发商结清水费,下一步想办法申请分表到户。

    而对于用电,供电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的用电走的也是总表,没有分表到户。现在供电部门只针对开发商的两块总表进行收费,开发商收完住户的电费后,再交给供电部门,供电部门不能直接收取居民的电费。目前,该小区的总表拖欠了2万多元电费。

    开发商:承担不起差额

    3月28日,记者联系到内蒙古亿利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高宏志。他说,该小区没有验收,所以水电移交不了,水电费只能由开发商代收。

    高宏志说,这个小区绝大部分是回迁房,2011年小区竣工,但是没有验收。不少居民想早点入住楼房,当时玉泉区政府、呼和浩特市信访局、呼和浩特市建委等七八个部门开会,定下来先不要等验收,如果具备了入住条件,先让居民装修入住,由房地产公司牵头代收水电费。

    对于拖欠水费将被停水的问题,高宏志说,自来水表是从自来水公司买的,没有问题。自来水公司每半年来收一次水费,每次大约五六千元。因为之前收取了每个住户2000元的装修保证金没有退回,所以就没再跟住户收过水费,先用装修保证金缴了水费。等工程验收完,再多退少补。2014年快入冬的时候,办事处提出让开发商给该小区硬化路面,当年开发商就实施了路面硬化工程。2015年年初,路面硬化结束。开春后自来水公司来收水费的时候,自来水表总表多出了2万吨水。他们当时就进行了排查,看是不是有跑水的地方。排查一周后,并没有找到跑水痕迹。他们怀疑多出来的2万吨水是不是硬化路面过程中,用振动机压实路面时振得水表走字了。为了核实清楚数据,他们又把所有用户的水表都抄录了一遍,核算下来后,就是总数多出来2万吨。三四个月2万吨水没了,也找不到漏水痕迹。所以这件事就一直没处理。2016年年底开发商去自来水公司缴水费的时候,被要求补清这2万吨水的水费,大约8万余元。这2万吨水现在一直对不上号,所以这笔钱开发商也不愿意缴。

    对于用电的问题,高宏志说,当时该小区的电是施工用电,按商业用电价格走,1度电0.69元,民用电是1度电0.43元,中间的差额是0.26元。当时协调的时候,玉泉区政府让开发商每度电承担0.16元,住户每度电承担0.1元,也就是住户按每度电0.53元收取。“我以为也就半年就能将电移交供电局管理,也没多少钱,没想到这么久都没有协调下来。”高宏志说,代收电费的第一年情况挺好,开发商每个月也就补缴电费6000~8000元。但从2013年开始,该小区出现了个别住户偷电现象,收上来的电费和总电表的电费对不上。核算下来,开发商每度电要补缴0.18~0.2元,每个月补缴电费要两三千元。期间,开发商还抓住过几个偷电的用户。因为数额不是很大,开发商教育后并没有追究。没想到偷电现象越来越严重。最严重的时候是2016年,核算下来,开发商要和住户对半缴电费,这个现象持续了半年多。

    “去年8月份,我们收上来的电费是1.2万元,但是供电局抄表后,小区共用了3.6万元的电费,我们补缴了2.4万元。我们把情况说明贴在楼道里,希望住户配合,没想到住户根本不配合。这样的情况我们肯定不能给缴了。后来办事处协调了一下,让住户保证不再偷电,我们才又继续给缴电费。但情况并没有转变,我们依然每个月多补缴电费。今年2月份,总电表的电费是3.2万元,从住户那里才收回来8000元的电费,我们缴了2.2万元。”高宏志说,从2011年到2016年年底,他们光电费就补缴了100多万元,比正常情况多出来五六十万元。因为移交供电局还遥遥无期,每个月这样大额的垫付,他们真的承受不起,所以也就不再代收了。

    办事处:电正在协调 水还不清楚

    3月26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该小区所属的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信访办的张主任。张主任告诉记者,当日上午,他把居民代表和开发商聚在一起,就用电问题开了协调会。据了解,该小区还没有验收,无法移交给供电部门。目前办事处也在协调开发商和供电部门,解决居民用电的问题,但是需要时间。

    另外,张主任说,他了解到该小区一些居民存在偷电行为,才导致出现这样的恶性循环。他举例说,他曾经入过户,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两台电视、两台电脑、1个电磁炉、1个微波炉、1个冰箱、1个冰柜,还有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家里有老人和孩子,电视经常开着,冰箱、冰柜就更不用说了。而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数据,这户人家两个月在开发商那只刷了30元的电费。

    而对于用水的问题下一步怎么办,张主任表示一时还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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