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福建新闻 > 漳州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单项奖励最高补助可达80万
  • 漳州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启动 单项奖励最高补助可达80万

    时间:2019-02-19 17:28:07  来源:台海网  作者:

      台海网2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通讯员黄喆煜张燕鸿)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商务局获悉,2019年,漳州市将对电商平台、园区、企业等项目予以专项支持。目前,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9日。本轮专项资金将对农村、跨境和电商示范园区等十大类别的项目进行奖励,单项奖励最高补助可达80万元。

      怎么申报?电商企业需先向芗城区和龙文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报项目。而申报快递补助项目的,需先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审核后转所在地商务部门审核。还有,申报电商交易额500万元及以上项目奖励的,需纳入统计局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并按质按时报送相关数据。

      据介绍,今年的申报门槛进一步降低,如申报电商年交易额项目的奖励,只需达到500万元即可。另外,今年政策是根据漳州市电商发展的最新情况以及行业发展短板进行修订,内容较往年变化达80%以上。

      其中,对年网络销售额突破1亿元的前三名每家给予8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入驻园区后正常运营满一年的电商企业,漳州市还将按办公场所面积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补助,补助期三年;对本市电商渠道年发出农产品快件达到20万件、40万件、80万件以上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年快递上行量首次突破500万件、1000万件、1500万件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跨国做生意有补贴,海外设仓最高补20万元。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