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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将建立统一城乡医保制度 扬州有望年底出台具体方案

    时间:2016-07-17 10:15:00  来源:  作者:

    城乡医保将统一。资料图片

    日前,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运行机制,同时,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扬州情况如何?据了解,扬州将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有望于今年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蓝图

    城乡医保将统一

    看病报销不再分“城乡”

    人社部日前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运行机制,同时,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

    相关专家认为,统一城乡医保正是为了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体系。同时,未来我国多地将推动异地医保结算,城乡统一后,城市居民和农民在同一制度下,更有利于实现医保异地结算。两项制度合并还有一个作用,就在于提高了医保的抗风险能力。医保的参保人数越多,风险的分散程度就越大。

    今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时提出,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扬州

    医保政策不断完善

    居民医保最高支付18万元

    2007年,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和要求,扬州正式建立并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9年的运行,形成了符合居民医保自身特点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政策体系。

    目前,居民医保报销项目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诊统筹待遇。老年居民和一般居民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100-500元之间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住院报销待遇。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10万元)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政府举办的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5%。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8万元。同时,建立参保激励机制,从2013年起,居民连续参保第3年起,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增加的限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一类门特为:恶性肿瘤、血透(腹膜透析或灌流术血液净化)、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二类门特为:精神分裂症和情感性精神障碍、再生性障碍性贫血。一类门特按照住院的限额和比例享受门特目录范围内门诊报销待遇;二类门特目录范围内一个医保统筹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

    特药待遇。对患有乳腺癌、胃肠道恶性间质瘤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需要使用赫赛汀、格列卫、格尼可和达希纳的特药患者,可以按照省定医保指导价的70%予以限量报销。

    大病保险待遇。从2014年起,正式启动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大病补充保险起付标准为1.5万元,不分病种。报销比例按照个人范围内自付费用分段累加报销50%―65%,且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未来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

    今年底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城乡医保统一,将是未来大趋势。今年1月,国家出台文件要求,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强统筹协调与顶层设计,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完善政策入手,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

    文件明确规定,通过整合基本制度政策,实现 “六个统一”:一是统一覆盖范围,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二是统一筹资政策,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三是统一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四是统一医保目录,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五是统一定点管理,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六是统一基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并强化基金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

    扬州如何落实?市人社局日前在答复市人大代表议案时透露,江苏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我市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相关整合工作,届时将形成统一的经办体系,负责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从申报登记、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到医保监督为一体的职能机构,服务广大参保群众,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 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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