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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铁钢代表建议出台支付结算法 建立统一支付监管体系

    时间:2017-03-11 14:57:30  来源:  作者: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兴起,我国支付市场发生了巨大变化,支付市场规模大幅增长,支付业务创新层出不穷,支付过程更加便捷、高效和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参事林铁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法>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称,近年来,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一是支付服务组织多元化发展,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清算机构、支付机构、证券结算机构和中央对手并存的支付服务组织格局,支付服务专业化分工日益明显。

    二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为骨干,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主体,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证券和外汇结算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支付结算系统体系,业务处理规模持续扩大。

    三是非现金支付工具多样化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创新支付方式快速增长。

    但是,《建议》称,与支付体系快速发展不相匹配的是,支付体系法制化建设进程缓慢,缺乏顶层设计的监管框架,对于支付的最终性和效力等关键概念缺乏法律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支付体系的快速发展。

    《建议》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法》有利于促进支付体系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系统性风险以及维护支付市场正常秩序。

    林铁钢在《建议》中分析,现有支付体系法规政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目前我国支付体系运行的法规依据以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如《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等;二是现有支付体系法律法规缺少对支付行为、支付参与主体、支付的最终性和效力等支付基本概念的界定;三是缺乏顶层设计的整体框架,未将所有支付业务纳入到规范和管理中。如移动支付,电子票据,跨境支付,证券和外汇的清算和结算业务等。

    他还表示,支付体系一旦陷入危机或运行出现重大障碍,有可能引发金融市场动荡甚至金融危机,动摇社会公众对存款货币的信心。

    当前,支付市场违规成本较低,存在非法从事支付业务、挪用客户备付金,甚至为非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服务等违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支付服务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为此,林铁钢在上述《建议》中提出,有必要尽快制定和出台《中国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法》,作为支付结算领域的基本法。

    他建议,建立支付体系管理法律框架,同时完善系统性风险管理措施,并且建立统一的支付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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