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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护理保险应建立多层次体系 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时间:2017-12-26 17:03:28  来源:  作者:

    昨日,中国保险学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7》建议,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建立多层次体系,形成独立建设与商业保险并行的发展模式,并指出目前商业机构介入长期护理保险需要顶层设计。

    探索建立多层次体系

    随着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在总人口中的占比日益提高,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刻不容缓。为此,去年7月人社部在15个试点城市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计划用1到2年时间探索创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提供服务保障。

    从试点来看,越来越多的家庭从中受益。截至今年上半年,上海市、南通市分别有1.1万人、3373人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不过,目前还存在各地评判标准不一、筹资压力增加等问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中,“兜底线”是指社保定位,“织密网”少不了商保参与,“建机制”是社保与商保之间建立互动机制,形成一个覆盖商保和社保的顶层设计。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有3.8亿,而加入企业年金的人数不足8.4%;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超过3.8万亿元,而第三支柱资产不到GDP的3%,规模与美国占比超过GDP的40%相差悬殊。

    报告建议,长期护理保险需要多个层次并行建立。第一层次是“全覆盖”的基本长期护理保险。第二层次是“团体参与”的长期护理补充险,这是基本险的延伸和拓展,给商业保险发挥补充作用提供空间。第三层次是“政策扶持”的个人长期护理保险。政府支持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税优,通过减少税收“让利”个人,降低其购买商业保险的成本;二是补助,通过转移支付“贴补”个人,增强购买力。

    配套政策有待完善

    由于每个家庭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并不相同,与现有医保险种给付现金方式相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服务的个性化要求相对较高。面对失能人口不断增加,部分地区已开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来应对日益增长的护理保障需求。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通市、成都市、苏州市、广州市和山东省都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进行长期护理政策研究,如委托管理、经办服务等。其中,山东省明确提出,要与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

    报告认为,商业保险机构有专业的精算技术,可以根据区域实施需求,结合地区生存环境、疾病谱构成、人口结构等因素,设计费率水平、鉴定标准等。同时,商业保险机构资源配置灵活,市场化效率高,上下游资源整合能力强。

    商业保险机构在介入长期护理保险基本险服务方面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面临着很多待解难题。

    报告指出,首先,顶层设计缺失,统筹层次较低,配套支持政策有待完善。例如,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中,对商业保险机构的功能定位等仍需政策明确,还需要进一步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其次,护理服务供给不足、控费难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比如,失能判定标准和护理服务等级标准等缺乏统一规划,地域差异大,给长期护理保险合理定价和成本管控带来不确定性。

    第三,专业人才缺乏,经验积累不足,自身能力建设有待提升。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胡晓义表示,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一个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从基本方向上来看,需要把握三个要点:第一,统筹多层次的体系架构;第二,统一覆盖的范围和标准;第三,统筹利用各种社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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