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4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吉林吉林分行”)存在违规办理信贷业务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吉林银监分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银监会吉林银监分局对于红军处以警告决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4号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单位单位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王学军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办理信贷业务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吉林银监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1月28日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于红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5号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于红军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办理信贷业务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行政处罚决定警告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吉林银监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