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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柔并济:环责险能否突围困境?

    时间:2017-12-08 16:05:13  来源:  作者:
    2005年11月,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约100吨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造成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06年,素有“华北明珠”美誉的华北地区最大淡水湖泊白洋淀水体受到污染,造成鱼类窒息……

    一幕幕环境污染事件每年都在上演,让人胆战心惊。

    事件发生后,人们常常将保险视为救命稻草,环责险也在顺应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适时而出。在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后不久,人保财险就推出了一款专项环境污染责任险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此后,陆续也有不同的保险机构推出相关环责险产品。但是,不论市场呼声如何高涨,环责险却总是热不起来。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投保环责险企业1.44万家次,保费2.84亿元,保险公司共提供风险保障金263.73亿元,这个数字相比企业投保的其它险种而言,参保企业数量和保费金额差距甚大。

    从十余年的环责险市场进程来看,让人不禁困惑,数据背后问题的根源究竟在哪?

    以问题为导向

    根据历年有关环责险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保险机构、环境风险企业、有关部门、环保专家等不同群体站在不同立场发声来看,环责险十年来“叫好不叫座”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三个方面。

    资金不足,是企业担心的首要问题。三明市从2015年至今投保了56家次企业,保费127.3万元,尚未赔付过一例,因此当地投保企业认为,投保的费用打了水漂;承保公司则认为每年的保费较低,如三明市2015年32万元、2016年54.9万元、2017年41.3万元,承担的风险过大,双方均缺乏投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环境污染违法成本太低,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长期以来,部分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后,常由政府埋单,同时,环责险较低的出险率让企业更愿意抱着侥幸心理。此外,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未建立完善的环责险法律法规体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也只是国家鼓励投保环责险,在实践中,市场仍然是采取自愿购买的方式,而目前环责险市场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导致当下环责险在推广时显得很被动。

    技术标准滞后,保险机构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大部分承保保险公司没有专业的环保专家,难以为企业开展有效的“环保体检”,对企业环境风险管理与指导有限。有关专家认为,相比其他险种,环责险需要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准则、污染损失认定、赔偿标准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技术标准的支持,目前的环境风险评估指南还有待完善。

    刚性约束与柔性引导双管齐下

    从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2007年《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环责险制度建设;2008年江苏、湖北、湖南、重庆、等地试点……到2017年6月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环责险从个别试点走向全面推广,从针对环境高风险行业到政府引导面向环境风险企业。

    目前,环责险相关产品也在往多层次、多元化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也在陆续出台,或许可以尝试刚、柔联手推动,带动环责险走出多年的“死胡同”。

    刚性约束。目前,全国众多城市已经将环责险与企业绿色信贷进行挂钩。此外,有关部门也在进一步推动环责险强制执行的进程。今年,三明市环保局针对下阶段环责险开展中就建议,在修订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时将高环境风险的企业纳入强制投保环责险范围。环责险的强制执行,势必能加速市场的推广。

    柔性引导。站在企业的立场来看,政府可以进行相关政策倾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给予保费补贴。比如:2017年福建龙岩出台的《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同志》中就已规定,对民营参保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市财政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环责险保费40%的补贴。此外,对于参保企业在保险期内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出险和收到环境保护部门行政处罚的,由市环保局会同承保保险公司进行评比,根据保险限额档次给予奖励,奖励用于下一年度购买环责险补助。

    保险机构也应向投保的企业提供环保体检、环保管家等服务,向企业提供监测,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提升投保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水平。比如,人保财险就在聘请环保专家进行环保评估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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