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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法人寿流动性“枯竭” 再向股东借款810万

    时间:2017-11-28 16:50:30  来源:  作者:

    导报讯(记者 王雅洁)增资“补血”是当前金融严监管态势下,一直困扰中小险企的难题。日前,中国保险业协会网站再次披露了中法人寿(全称“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

    根据《中法人寿与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商集团”)向中法人寿提供借款810万元,主要用于应对中法人寿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用于支付存量保单到期、退保等与客户相关的利益支出,满足维护日常运营的基本需要。

    公开信息显示,鸿商集团注册资本1.8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及资产管理等。其与中法人寿之间存在股权关联关系,鸿商集团持有中法人寿50%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今年以来,中法人寿第8次向鸿商集团借款,累计金额高达1.215亿元。

    据了解,2016年9月末以来,由于中法人寿偿付能力不足,暂停了新业务开展。其经营活动现金支出需求仅依靠存量投资资产的赎回变现及股东借款进行支持。

    中法人寿在公告中就直言,“鉴于目前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并已出现流动性风险……维护公司存量客户的正常利益,维护公司和市场的稳定,”遂向股东提出借款请求。

    经济导报记者查阅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发现,中法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已由二季度末的-1843.06%继续下滑至-2776.16%。公司2017年第一和第二季度监管分类均为D类。

    “公司自2017年4月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中法人寿在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自称,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金从未得到过补充,因持续亏损,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

    正因此,中法人寿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其经营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从而致使中法人寿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要求。

    此外,也因为偿付能力不足,中法人寿还面临经营费用管控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无法履职风险严重。数据显示,第三季末,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为0,年度累计保险业务收入为18.06万元;第三季度净亏损2040.18万元,本年度累计亏损达6109.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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