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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 深化航运保险改革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时间:2017-11-28 16:09:03  来源:  作者:

    在11月27日举行的2017年上海航运保险国际论坛上,上海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裴光表示,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服务是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航运保险作为国际化水平最高的保险服务领域,需要不断提高自身发展站位,不断提升自身国际竞争力,在深化“一带一路”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承担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是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必由之路

    裴光表示,保险业坚持“保险业姓保”原则,发挥好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国家战略作用,是保险业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的重要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保险业以高度的责任意识、面向未来的战略眼光,全面参与、深度融入。

    “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是建设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必由之路。”裴光指出,“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必将开创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这为保险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期。

    裴光指出,为切实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国际化竞争力和水平、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的国际化水平,上海保险业需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联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深化上海自贸区保险开放创新,以制度改革为抓手,以创新驱动为主轴,形成保险业竞争新优势、发展新动力(310328,基金吧),逐步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适应、立足上海、服务全国、辐射世界的上海国际保险中心。

    “航运保险作为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重点发展领域,要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双边和多边经贸活动提供更高层次、更多类型、更广范围的保险服务,推进上海尽快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际航运保险中心。”裴光指出。

    上海航运保险实力不断增强

    有能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和走出去

    裴光指出,近年来,伴随中国航运保险市场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上海航运保险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已基本形成业态齐备、功能强劲的航运保险市场体系。

    目前,上海共有58家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航运保险业务,其中包括全国唯一一家航运类自保公司和全部11家航运保险营运中心,此外,上海还有176家保险中介机构以及大量航运法律、海损理算机构提供中介咨询服务,基本形成了“经营机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的完整航运保险产业链。

    从2009年到2016年,上海船舶险和货运险保费收入由16.76亿元增长至共36.96亿元,年均增长率11.92%。2016年上海船舶及货运保险保费收入是亚洲航运中心香港同期船舶及货运保险保费收入的1.1倍,约为新加坡同期船舶及货运保险直保收入的八成。

    与此同时,航运保险的功能作用也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从传统的船舶险、货运险,拓展到航运责任和海上能源保险;从传统的贸易运输保险延伸到电子商务情境保险。上海航运保险业显示出的强劲发展潜力,以及日益增强的集聚、辐射和引领作用,可以为上海建设服务“一带一路”的桥头堡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航运保险市场的服务与竞争力不断增强,有能力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裴光指出,近年来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快速发展,服务上海对外贸易外向型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集聚市场主体和承保资源发挥市场龙头功能。11家航运保险营运中心均设在上海,全国唯一一家航运保险自保公司在沪开业,2017年前三季度上海航运保险保费收入31.68亿元,全国市场份额27.28%,其中船舶险全国市场份额达到46.47%。上海航运保险协会作为全国性航运保险同业组织,目前会员单位在全国航运保险市场的份额超过90%。

    二是在支持上海对外贸易外向型经济发展方面作用突出。对外贸易是上海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海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2016年,上海航运保险业一方面通过进出口货运险为对外贸易运输过程面临的灾害意外风险提供保障1.05万亿元,另一方面通过远洋船舶险等为对外贸易承运人提供涵盖远洋船舶运输各环节的风险保障近7000亿元,为远洋航运责任风险提供风险保障金额3.47万亿元。

    “上海航运保险市场与监管制度创新硕果累累,有能力在更广领域更深程度提升服务能效。”裴光表示,上海作为创新驱动的先行者,在航运保险领域持续加大简政放权,推进市场与监管制度创新。

    第一,将自贸区航运保险营运中心的分支机构设立以及高管人员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更大便利。

    第二,自2015年7月起率先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改革,将航运保险产品的市场准入由审批备案改为行业协会注册,并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在最大程度上放权于市场。改革实施两年来,一方面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另一方面不断优化管理方式,包括为全球水险保单提供更加便利、规范的注册规则等。目前已有效注册条款2600余个,超过注册制实施前全国5年航运保险条款总和。2016年国务院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在沿江重点城市率先试行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目前航运产品注册制改革已推广至全国,全面完成规划纲要的任务要求。

    第三,为全面量化和综合反映中国航运保险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发布了上海航运保险指数,为我国航运保险业参与国际竞争、提高自主定价能力提供支撑。

    第四,积极推进航运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更好支持实体经济与社会治理。为服务“一带一路”和企业“走出去”战略需要,推出货物运输延迟开工利润损失保险;为服务上海自贸区发展对外贸易新业态需要,开发跨境电商专门保险产品;为服务海事管理部门职能转变需要,优化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责任保险;为服务海事司法改革需要,推出海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并在全国海事司法系统进行推广,上海航运保险业服务重点领域的创新驱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市场与监管制度的改革创新,有效激发市场活力与动力,航运保险业服务能效持续提高。

    对标全球保险中心

    营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航运保险市场发展环境

    裴光表示,我国已进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的全面深化,都需要航运保险业从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要求提供保障服务。因此,航运保险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创新理念要求我们密切结合全球航运业态变革,在传统保险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协调理念要求我们将航运保险业的发展与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航运业的发展趋势、上海国际金融和航运中心建设保持协调一致;绿色理念要求我们通过服务港区节能环保、绿色海空港口、清洁燃料船队、绿色航运技术、绿色船舶修造等领域,支持航运业创造更多"绿色GDP";开放理念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吸引全球航运保险资源汇集,与国际航运保险规则更好接轨;共享理念要求我们深化航运保险与航运、海事、其他金融业的信息共享和充分交流,促进自身风险管理与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裴光表示。

    裴光指出,上海作为现代国际大都市和全球首屈一指的重要港口城市,经济金融开放发达、对外贸易繁荣活跃,城市管理智能高效,为航运保险中心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舞台。尤其在今后几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进入冲刺阶段,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深度联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深化落实“金改40条”,建设人民币全球服务体系,加快构建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推进对外开放。上海航运保险的发展要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以及自贸区深化改革开发紧密融合,发挥区位优势,专注制度创新,抓住改革契机,不断推出和强化系列配套政策支持,从而为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发展争取更高定位、更大格局。

    裴光表示,为鼓励航运保险业提高创新能力,更好承担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深化对外开放的能力,需要建立健全适应其发展的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性。为此,我们将充分借鉴全球保险业的先进经验,找好加强监管和保护市场活力的平衡点,适应航运保险市场发展的国际化方向,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上海航运保险市场提供一个激励与容错机制相结合的保险监管环境,维护市场主体敢于探索、敢于发展、敢于担当的勇气和精神。同时考虑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管环境复杂,法律环境、社会信用环境参差不齐,监管部门将加强与沿线市场保险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增进信息交流,为我国航运保险企业“走出去”提供更有力支持。

    “合理稳定并且具有竞争力的财税政策是建设国际保险中心的必备要素,我们将持续优化上海航运保险市场的税收环境,缩小上海与新加坡、香港等地在税收政策方面的差距。”裴光表示,在全球航运市场不景气及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背景下,上海市政府为支持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增强上海航运保险市场国际竞争力,出台了国际航运保险业务专项扶持政策,首年有近30家保险机构获得财政扶持4000万元,大幅提振了保险机构经营发展国际航运保险业务的信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关于“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税制安排”的要求,结合上海自贸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深入研究国际离岸保险中心税收制度,积极推动上海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保险税制环境,争取涵盖航运保险、再保险、保险经济的各个领域,从而为航运保险市场主体拓展跨境与离岸业务、更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供更为公平一致的税收环境。

    裴光指出,发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现代航运保险业需要符合国情且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司法护航”。经过多年努力,上海海事司法部门不断创新和完善审判规则,形成了一批航运保险审判经典案例,对促进形成航运保险司法领域上海规则和中国标准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推动我国航运保险法律环境与国际接轨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上海目前已经具备了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下国际海事司法中心的良好基础。今后我们将继续推动航运保险市场主体与海事司法部门的沟通互动,在航运保险领域不断完善规则体系,让上海逐步成为国际航运保险业界认可的、具有高度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司法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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