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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共有80家产险公司和75家寿险公司公布了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10月20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偿付能力达标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指标:(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3)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新规下,此次有5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分别为:新光海航、中法人寿、弘康人寿、诚泰财险和浙商财险。
如果核心偿付能力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20%,将列入非现场核查的重点核查对象。按此标准,天安财险和富德生命被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浙商财险15亿增资到位后,三季度偿付能力有明显提升,核心偿付能力从45%提升至268%,综合偿付能力从91%提升至328%。但由于偿付能力报告披露的是最近一期的风险评级,暂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浙商财险三季度偿付能力截图
今年9月,弘康人寿因报送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对投资性房地产使用公允价值计量,而被下发监管函,可能是此次风险综合评级下降的原因。
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信达财险和都邦财险由于报送数据有误,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C”导致偿付能力不达标,此次风险综合评级均恢复为“A”。
恒大人寿三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9%,均较年初有大幅提升,因此最新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被提升为“B”。
三季度寿险偿付能力排行榜
注:和谐健康、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复星联合健康和招商仁和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尚未披露。
三季度产险偿付能力排行榜
注:安邦财险、燕赵财险、安联财险和乐爱金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尚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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