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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光人寿接保监会监管函 关联交易等六大方面存问题

    时间:2017-10-13 16:49:15  来源:  作者:

    中国网财经10月11日讯 今日,保监会针对阳光人寿的公司治理问题下发监管函。经保监会核查,阳光人寿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内控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发展规划等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阳光人寿,保监会表示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同时,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阳光人寿、集团及集团内其他保险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与北京阳光融和置业有限公司、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上述公司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组织开展下列交易:1.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2.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上述六个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保监会将对此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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