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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监会决定成立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

    时间:2017-05-31 22:48:01  来源:  作者:

    (原标题:中国保监会关于公开遴选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届咨询专家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7〕9号

    为进一步完善并有效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以下简称偿二代),中国保监会决定成立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偿咨委)。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一届咨询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偿咨委职责

    偿咨委是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体系建设的咨询机构,其职责包括:

    (一)参与偿二代的标准制定、实施和国际合作,提供咨询意见;

    (二)研究偿付能力监管中的热点、难点以及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参加中国保监会组织的对保险公司的专业核查与评估工作;

    (四)跟踪分析国际偿付能力监管动态,受中国保监会委托开展偿二代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报名条件

    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高校研究机构中符合报名条件的有意申请者均可报名,报名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成为咨询专家(需经所在单位事先批准的,应获得批准),不限性别、国籍、居住地和职业。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无不良记录;

    (三)愿意为偿二代的建设、实施和持续完善以及偿二代国际合作贡献力量,遵守偿咨委的工作规则;

    (四)在金融审慎监管、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等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具备保险、财会、精算、投资、风险管理或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承担偿二代的技术应用或咨询工作;

    (五)可在英语环境中独立开展工作的优先;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优先;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咨询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对偿二代建设、实施和国际合作中的专业问题提出咨询意见或建议;

    2.参加偿咨委的有关会议、调研等活动,获得有关偿二代的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3.优先承担中国保监会有关偿付能力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优先参加中国保监会组织的偿二代宣传培训工作;

    4.参加偿咨委工作期间按照规定报销有关工作费用;

    5.以偿咨委咨询专家名义从事论文发表、演讲以及其他偿咨委认可的公务活动。

    (二)主要义务

    1.密切关注偿二代的建设、实施和国际合作情况,发现、反映并协助解决问题;

    2.及时对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偿二代相关制度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不定期接受中国保监会咨询,并提供咨询意见;

    3.按时保质完成中国保监会、偿咨委交办的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参加会议、参与调研、出席活动等,遵守工作纪律;

    4.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因担任偿咨委咨询专家而获取的工作秘密;

    5.不得以偿咨委专家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有意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请登陆中国保监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下载《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届咨询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填好后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发送至电子邮箱:cross@circ.gov.cn。

    (二)初审和提交复审材料

    中国保监会将对应聘者申请表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提交详细的复审材料。

    (三)审定聘任

    中国保监会将对应聘者进行严格审查,择优聘任,并对外公布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名单。咨询专家聘期3年,聘期届满经考核胜任的,可以续聘连任;聘期内经考核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不再符合继续担任咨询专家条件的,将予以解聘。

    联系人:陈吉勇、田宇

    联系电话:010-66286726、010-66288232

    传真:010-66288102

    邮箱:cross@ci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监管二处

    邮政编码:100033

    中国保监会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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