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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监会:问询常态化夯实阳光下监管制 责任追究机制并行

    时间:2017-03-16 03:38:14  来源:  作者:

    在保险业,股权复杂多变、险资举牌频频、规模扩张时有激进,部分险企时常被推上风口浪尖。而这背后往往都有“层峦叠嶂”,容易引起各种猜测。基于此,保监会正在强化对保险公司透明度经营的要求,夯实“阳光下”的监管制度。

    继先后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股权信息披露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保监会昨日发布了《关于完善监管公开质询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剑指保险公司产品设计、业务发展、股东关联、险企实控人等诸多方面。

    “全链条”问询开启

    随着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对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及时回应相关问题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保监会有效结合监管和公众监督,开启质询制度。

    《通知》按照“公开透明、强化披露”的基本思路,充分利用公开质询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及相关方提高合规水平。

    纳入质询范围的包括以下四类:公司治理类,保险公司股权、股东关联关系、入股资金、关联交易、治理运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业务经营类,包括保险产品设计、业务模式、销售理赔行为、重大保险消费投诉等;资金运用类,包括保险资金举牌、收购、境外投资,以及与关联方之间开展的保险资金运用等;监管机构关注的其他问题。

    至于质询的对象,除保险公司之外,还囊括“保险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投资人及其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质询形式则实现双向“阳光化”。一方面,保监会先将质询函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并发至保险公司;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质询回复在报送至保监会的同时,还须在保险公司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事实上,早在《通知》下发前,今年2月17日,保监会便首试监管公开问询。在保监会官网直接发布针对昆仑健康险公司的问询函,询问其股东是否如媒体报道所言与“佳兆业郭英成家族”有关。本月初,保监会又向昆仑健康险下发二次问询函。

    在业内人士看来,保险监管问询模式的开启,其背后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思路的体现,同时也透露出公司治理将是2017年保险监管的重中之重。

    责任追究机制并行

    为确保质询的真实性及准确性,保监会明确质询要求与责任追究机制。

    《通知》要求被质询人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地回答质询函涉及的有关问题,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被质询人未按规定期限回复,或质询回复存在故意隐瞒或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纳入诚信不良记录,保监会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此外,经质询核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股东或相关当事人违反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谴责、责令改正、限制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限制其在保险业的投资活动等措施;质询情况还将被纳入保险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问询制度的开启是保监会加强监管,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提高透明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丰富监管方式和工具,提升监管的有效性;二是有利于加强信息披露和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审核工作的透明度,建立外部约束机制;三是有利于督促保险公司加强管理,建立内部自律机制,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除了开启问询制度外,保监会也将2017年保险监管的首项重点工作锁定“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现场评估”,对全行业公司治理状况进行一次大摸底、大体检、大排查,深入揭示公司治理重大风险隐患。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强化社会监督,有效防控公司治理、保险产品和资金运用等潜在风险,切实维护保险业平稳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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