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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出台贫困人员医保救助政策

    时间:2017-04-12 11:03:15  来源:  作者:

    为有效解决贫困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让贫困人员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近日,佳木斯出台贫困人员医疗保险救助政策。

    救助政策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参保救助方面,将贫困人员100%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覆盖范围。二是门诊救助方面,将贫困人员门诊就医范围扩大到县、乡定点医院。贫困人员门诊就医在乡镇定点医院报销比例90%,在县(区)定点医院报销比例50%,县、乡定点医院就医不设起付线,个人封顶线为150元。三是门诊慢性病救助方面,将建档立卡、低保、低收入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由10种增加至22种,不设起付线,并提高尿毒症透析、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等有关门诊慢性病病种的报销标准。四是住院治疗救助方面,将贫困人员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将运动疗法等9项贫困残疾人员医疗康复项目的住院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五是大病保险救助方面,将建档立卡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降低50%,由1万元减少至5000元,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低保、低收入人员,年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另外,通过统筹区域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医保经办机构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确保贫困人员及时就医。(采编:房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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