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监局,有关县(市、区)安监局:
经研究,省安监局、省金融办、浙江保监局、省财政厅决定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规定,听取各地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思路汇报。进一步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和协会对于《关于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修改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制度,研究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推行模式。
二、会议时间
2017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报到,4月6日下午至7日上午开会,会期1天。
三、会议地点
衢州西区东方大酒店(衢州市西区白云中大道66号,联系人:徐建霞,联系电话:13567041278)。
四、参会人员
部分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负责人,镇海区、乐清市、海盐县、江山市安监局分管领导,温州保监分局相关负责人,有关企业代表,有关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代表,部分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参会单位按照会议内容准备相应的书面汇报材料。
2.请各有关市安监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参加会议的县(市、区)安监局,并汇总参会人员名单(包括驾驶员)于3月31日(星期五)17:30前以电子版方式报至省安监局。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0571-87055021;邮箱:sajjfgc@126.com。
附件:1.有关工业企业名单
2.报名回执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