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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闺蜜组团进寺庙窃功德箱 用口香糖粘钱

    时间:2017-09-27 09:32:00  来源:  作者:

    网友“9度轮回”昨天@台州晚报:老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来自江西的一对闺蜜却偏偏不信,两人三番五次组团到台州天台各大寺庙的功德箱里偷香油钱,一举一动皆被监控录下。不久前,天台法院对两人的偷窃案进行了审理。

    记者核实

    出生于1964年的闵小青(化名),和出生于1975的高丹丹(化名)都是江西南昌人,两人是打工相识的老乡,成了好闺蜜,去年相约来天台赚点小钱。

    她们先是去了石梁镇的一个寺,烧香拜佛求保佑。没想到,香火鼎盛的寺庙竟让两人起了邪心,把贼手伸向了功德箱。由于初次犯案,手段生疏,当天仅窃取了100元人民币。

    今年3月,尝到了甜头的两人,得知隔壁乡镇的一寺香火也很旺,又叫来了帮手刘某和王某,来到了该寺庙的大殿内实施盗窃。刘某和王某负责在殿外望风,高丹丹则在殿里拿雨伞遮挡,由闵小青将嚼烂的口香糖粘在事先携带的天线上,伸到功德箱里粘钱。正当香油钱快要到手的时候,几人发现殿内有监控,遂放弃偷窃仓惶逃离。

    之后,有些寺庙守得严不敢去,她们又去了两三家小寺庙,但因为香火不旺,也没偷到什么钱。高丹丹和闵小青觉得还是去老地方偷窃最安全,而且来钱快。两人又来到第一次去过的某寺大殿内故技重施,从功德箱里窃取人民币300余元。

    钱偷来的快,现世报来的也快。寺庙人员通过监控正巧看到了这一幕。报案后,二人当天便被公安局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300元赃款返还寺庙。

    天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闵小青、高丹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二人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而闵小青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天台法院判处被告人闵小青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处被告人高丹丹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二人退赔寺庙赃款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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