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永嘉县纪委直查快办一起公车私用问题,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在永嘉县纪委高度重视和直接督办下,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肃查处了桥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管理员应晓公车私用的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给予应晓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和扣发6个月目标考核奖处理。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桥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叶建斌诫勉谈话处理。
经查,2017年7月10日23时许,桥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管理员应晓应朋友蔡某之约,未经单位审批私自将5号执法电瓶车开到桥头镇某饭庄对面烧烤店吃夜宵,同席一共7人(系蔡某朋友),夜宵消费费用280元由蔡某支付。当晚11点左右,应晓将5号执法电瓶车开回中队。应晓的这一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永嘉县委、县纪委有关作风建设禁令。此事于7月11日在菇溪论坛和703804网络论坛引起广泛关注,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通报指出,在当前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下,应晓违反公车管理规定,应受到严肃查处。桥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有关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对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也是十分必要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