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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富商”先送卡地亚后送钻戒 “幸福”姑娘被骗

    时间:2014-10-29 09:05:00  来源:  作者:

    昨天上午,上城法院公开庭审了一起诈骗案。

    被告是个刘姓男子,38岁,金华人。

    刘浓眉大眼,肤色略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显小。他身高约1米7,穿看守所的蓝色背心,体格健壮。

    据起诉书指控,今年7月1日凌晨,刘某在西湖文化广场搭讪结识女子祝某,两人互留了联系方式。次日下午,刘约祝某在杭州大厦一露天咖啡馆见面,聊天中,他谎称自己名叫“张辰”,老家温州,房地产公司老总,名下有大量物业、房产。

    当天,刘送给她一块“卡地亚手表”作为礼物,并许诺会为她购买一辆保时捷轿车。

    当晚,两人入住庆春路附近一星级宾馆。在宾馆房间里,刘某又送给祝一枚“钻石戒指”。

    7月5日中午,刘以续交房费、办理贵宾卡,手头现金不足为由,向祝某借走6000元;7月6日晚,他又声称要缴纳某高档住宅楼的“物业费”,从祝某处骗得1万元。

    7月7日一早,刘某借口上班离开杭州,并将手机停机。

    祝报了警。7月29日,民警在下城区醋坊巷一宾馆内将刘某抓获归案。

    公诉人说,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认罪。”庭上,刘某神色平静、语气干脆。他承认,所谓“温州富商”的身份纯属虚构,送给祝某的“钻石”、“名表”也都是地摊上购买的仿冒品。

    刘说,自己生在农村,初中毕业后就四处打工,案发前一段时间正处于失业状态:“身边实在没钱花了,才想去找个女的骗点钱用用。”

    7月1日凌晨,他在西湖文化广场附近闲逛,注意到了站在地铁口的祝某。

    祝一头乌黑长发,身材高挑,打扮时尚靓丽。

    刘主动上前打招呼,跟对方攀谈。祝告诉他,自己是从绍兴来杭找工作的。

    “我在这边做房产生意,你要是愿意,留个电话,以后有事尽管找我。”见刘穿着一身名牌,祝给他留了电话,还加了微信。

    第二天,刘打电话给祝,约她到杭州大厦喝咖啡。

    “你看,这栋楼的31层、32层都是我的。”刘指指杭州大厦,他说,自己平时住在西湖春天,家里有一辆保时捷、一辆奔驰。

    祝将信将疑。刘让她在咖啡馆里等着,自己转身进了商场。不一会儿,他拿着一只“卡地亚”手表回来,说是刚花8万块钱在商场买的,送给祝作为“见面礼”。

    祝某收到礼物,十分高兴,说自己不去找工作了,以后就一辈子跟着刘生活。她还提出,让刘给她买一辆保时捷代步。

    刘态度爽快,一口应允,当即打车带祝某去了南山路上的保时捷车行。不过,他表示,祝某要自己出10%的购车费:“你也懂的,主要是看你听不听话。”

    由于祝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两人在车行逛了一会,便去宾馆开房了。

    到了房间,刘从衣兜里掏出一只首饰盒,递给祝一枚亮闪闪的“钻石戒指”。之后,他又向祝某索要银行卡号,称会让朋友往里打7万块钱,供她日常开销使用。

    虽然生活费和保时捷轿车都还没有着落,但收下刘的“贵重礼品”后,祝某已经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

    7月3日晚上,刘以订包厢招待朋友为由,向祝借了1万块。不过,这笔钱,他第二天中午就全数归还了。对此,刘解释称,自己平时大笔开支较多,嫌现金麻烦,所以基本不带。

    此后两天,他又陆续以续交房费、补缴物业费等理由,从祝某处拿走16000元。

    7月7日一早,刘穿戴整齐,拎着包出门“上班”。临走前,他告诉祝,自己会在10点左右回来接她,带她去自己的住处。

    可是,祝某一直等到中午,刘都没有再出现。给他打电话,话筒那头传来“已停机”的提示音,祝这才发觉被骗。

    被警方抓获时,刘从祝某处骗得的钱款已基本挥霍一空。民警从他身上搜出1200块钱、三枚戒指、两只手镯、三根项链、两根手链,还有保时捷和奔驰的“车钥匙”各一把。

    据刘某交代,戒指、手镯等物品都是他在路边小摊购买的,每样10元,主要用途就是哄女孩子开心。两把“豪车”钥匙,实际上是工艺品打火机。

    在遇到祝某之前,刘还用类似手段欺骗过另外两个女孩。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想想都快40岁的人了,家庭也没有,爸妈……”刘低着头,说不下去了。

    法官问他还有什么要辩解的。刘沉默半晌,缓缓开口:“跟祝某在一起的这几天,我们吃的、住的都不差,算起来,我花出去的钱肯定不止1万块。”

    法官当庭宣判,刘某犯诈骗罪,数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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