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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出台美丽城镇创建评价新规

    时间:2021-03-14 14:12:18  来源:  作者:

    杭州市美丽城镇创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了“新标尺”。记者从日前举行的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为适应新时代美丽城镇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创建评价的客观性、公平性,市美丽城镇办制定发布了《2021年度杭州市美丽城镇建设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将在全市实施落实。

    据了解,本次《评价细则》主要评价对象是2021年度杭州市美丽城镇样板创建和达标的乡镇(街道),以及已成功创建美丽城镇样板和达标的乡镇(街道),对其综合考量“基础评价、日常评价、阶段评价、满意度评价、创新评价”五项内容,评价得分将运用在市级美丽城镇样板和达标乡镇(街道)评选中,并作为推荐参加省级样板和达标乡镇(街道)创建验收的重要依据。

    作为杭州市美丽城镇创建“考生”的“指南”和“提纲”,今年的评价细则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更新升级?

    “更加注重‘起点公平’,对群众呼声较高的创建内容和乡村小脑建设、美丽城镇集群化创建、老集镇更新等改革创新举措也进行了加分倾斜。”市建委、市美丽城镇办负责人介绍,今年《评分细则》直面各乡镇(街道)创建起点不一的现实差异,既要看创建镇街经济社会发展的“绝对值”,也要看“增长率”,更加注重对创建工作的基础评价和日常评价。“这意味着,有些基础较弱的乡镇(街道),只要创建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抓得实抓得细,在评价上就有可能获得‘高分’,也避免了有些本身基础较好的创建街镇‘吃老本’或‘躺赢’。”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市美丽城镇办还建立了对已成功创建美丽样板城镇的复评机制,对未建立美丽长效机制、未巩固创建成效的城镇实行“摘牌”通报,切实避免创建评价“一考定终身”。

    “十四五”开篇起步,从脱贫攻坚迈向乡村振兴的历史大幕已然拉开。“美丽城镇创建是乡村振兴的主阵地,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融合。我们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继续以美丽城镇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市建委、市美丽城镇办负责人表示,将紧扣“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治理美”建设目标,以《评价细则》为“指挥棒”,推动全市加快补齐城镇建设短板,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高水平打造省级美丽城镇建设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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