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
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套路贷”团伙1664个,共破获诈骗、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案件216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获涉案资产35.3亿余元。
发布会上,浙江台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陈正方支队长向全国媒体记者介绍了台州温岭警方侦破的一起典型案例:“4.26网络套路贷”,一张借条牵扯出涉案价值高达4亿多、抓捕嫌疑人246名的诈骗团伙。
何为“套路贷”?
公安部给出的定义是:所谓“套路贷”,其实是一种新型黑恶犯罪。它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增值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
【1】借1500元要写3000元借条
还要提供微信朋友圈及手机通讯录等资料
台州这起大案的爆发是因为温岭的一个小伙子借了一笔钱,最后被追债的逼到跑进公安局报案。
当事人小林,刚从学校出来踏上社会。这个阶段的小青年,往往是生活上需要的开销甚多,但是因为刚开始工作,并无积蓄。
2018年2月中下旬,小林在手机上发现一条网络小额贷款的广告。
他按照广告上的要求,提供微信朋友圈及手机通讯录资料,向网贷公司借款1500元,时间为5天。
扣除5天借款利息400元,他实际收到的现金只有1100元。
放款之前,网贷公司拿“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风险”作为借口,让小林写了3000元金额的欠条。
这么高的利息,这么蹊跷的借钱方式,小林居然一点都没看出来这是骗子的套路,一脚踩进了这个巨坑。
【2】逾期费高达每小时500元
亲友手机被“呼死你”骚扰
5天时间还没到,小林的工资还没发下来,网贷公司就开始变脸了。
临近还款期时,网贷公司再一次向小林推荐其他网贷公司继续申请网贷,用来归还前一笔贷款。
就这样以贷还贷,不断地拆东墙补西墙,反复借款平账,截至3月16日,深陷“套路贷”的小林竟然累计“借”了60多个网贷公司的钱,借款本息滚雪球一样地滚到了8万余元,虚标的借条上欠款数额已超20万元。
实际上,小林已支付给网贷公司2万余元,但是网贷公司仍在无休止地向他追债。
借款合同上的另一个坑暴露出来了:“逾期费”高达500元每小时。
小林无力按照合同还款,网贷公司立即使用“呼死你”软件骚扰小林的亲友,他的手机通讯录上许多人都接到了骚扰电话,小林还收到了恐吓信息。网贷公司扬言还要把小林的个人信息发上网,说他“嫖娼不给钱,欠钱不肯还”,逼迫他继续还款。
小林的家人帮他支付了3万多元并且再三求情,但是网贷公司仍然不肯收手。
小林被逼得走投无路,于4月26日向温岭警方报案,因此这一系列案件就叫“4.26专案”。
【3】网贷公司的口号是
“你借800元,还我一套别墅”
小林是缺乏社会经验,但是民警们可不容易骗啊。
接到小林的报案,民警听小林讲了借款和还款的过程,确定这是一起“套路贷”诈骗案件。
台州警方“4.26网络套路贷案”的专案组马上成立,向小林追债的这家“福建省福州市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为重大嫌疑对象,进入了警方的侦查视线。
2018年6月1日,在浙江、福建两省警方的协调指挥下,400余名警力到福建省福州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了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246人,押解的犯罪嫌疑人装满了好几辆大巴车。
图说:由于人太多,警方甚至借用了体育馆的场地进行审查。
这次抓捕行动直接摧毁了以吴某、饶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犯罪团伙,经过警方审查,依法执行刑事拘留200余人。
专案组民警告诉记者,仅仅根据在犯罪窝点发现的一本账目,上面就写着20天时间他们放贷2400多万元,收入利息达200万元。
侦查中,警方发现从2017年8月份起,吴某等人勾结了20余名骨干成员,成立“福州龙腾肆海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是信息服务,实质上是通过网络从事“套路贷”的违法犯罪活动。从2017年8月到2018年5月,10个月的时间,他们一共对全国9万多人次放贷,涉案金额高达4亿多元,非法获利超过1亿元。
这个团伙内部下设了人事部、法务部、技术部、财务部、催收部等部门,还有16个业务团队,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有审核、放贷和催款等专门的小组。其中,催款就是通过网络软暴力实施,往往逼得受害人走投无路,甚至有比温岭的小林更惨的,选择了轻生。
他们甚至提出了一句口号:“你借800元,还我一套别墅。”
【4】浙江这样
堵死“套路贷”的套路
2018年以来,浙江省向“套路贷”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发起了强大攻势。
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同时,针对此类案件因为“定性难”而无法立案的困境,《意见》也给出了明确“定性”,就此类案件的共同犯罪认定、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2018年2月,台州玉环法院在浙江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的实施意见》,并连续两期公布“职业放贷人名录”共87人次,还从审判执行的6个方面入手,对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进行严格规制,起到了较好的威慑效果。
公安机关提醒,面对“套路贷”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
三是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 ,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
新闻+
“套路贷”的套路确实深,也让人防不胜防,公众应该如何增强识别和防范能力?
“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两者有本质的区别:
一是出借目的不同。民间借贷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而“套路贷”是以 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引诱、逼迫借款人垒高债务,最终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
二是手段方法不同。民间借贷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下的借贷行为,受民事法律的保护,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而“套路贷”则存在诱骗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制造银行流水,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等多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主动追求并制造“违约”事实发生,为下一步设计“套路”,非法占有更多财物奠定基础。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实施过程中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还伴随产生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受害人 人身权、财产权,其签订的虚假借款合同以及恶意垒高的债务一律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