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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行贿一起查 萧山对19人采取留置措施

    时间:2018-12-22 17:34:23  来源:  作者:

    杭州萧山区法院18号法庭的被告人席上,一名被告人低沉地说道:“我做错了,我接受惩罚。”他是临浦镇临东社区居委会原主任、股份经济联合社原副董事长陈铁锋,近日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接受法律的审判。

    这是一起由举报牵出的“案中案”。今年上半年,萧山区纪委监委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对临浦镇临东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钟解明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开展调查。在核实过程中,发现临浦镇临东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陈铁锋存在隐瞒事实及其他涉嫌犯罪情况,遂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采取了留置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什么叫“留置措施”?

    在监察机关的十二项调查措施里,留置可谓一道“撒手锏”。能有效防止当事人订立攻守同盟、互相串供、隐匿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等。

    “留置”区别于“双规”,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为监察反腐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留置的效果特别明显,被调查人被留置后,不掌握外界的情况变化,给他们思想上造成非常大的压力。我们再有针对性地调整讯问策略,就有利于案件的突破。”调查人员介绍道。

    记者了解到,临浦镇临东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陈铁锋被采取留置措施后,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发现,2008年以来,土生土长的临东人陈铁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承揽工程,先后多次向临东社区原党总支书记钟解明等人行贿50多万元。

    而后,陈铁锋认为当村干部权力大、好处多,遂“立志”要成为一个村干部。2013年12月,他通过换届选举成为了临东社区居委会主任。当上居委会主任的陈铁锋是“有样学样”,对工程承包商的贿赂一一“笑纳”,最终受到制裁。

    据了解,该案是萧山区纪委监委首例承办的“受贿行贿一起查”典型案件。

    2018年以来,萧山区纪委监委率先对已退休公职人员、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员实施留置,同时还采用了冻结、扣押、勘验检查、鉴定等各种监察调查措施,逐步规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相关要求。

    截至目前,萧山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1530件、立案427件、处分399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19人。

    【浙江新闻+】

    浙江萧山医院原党委书记商炜炜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监察调查

    萧山区纪委监委12月11日发布消息:“浙江萧山医院原党委书记商炜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萧山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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