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推送了嘉兴海宁召开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大会战”动员大会的消息,其中说到到今年12月底,海宁中心城区的中丝三厂、工人路二期、北湖(徐家弄)、俞北里二期、农丰十六组、双漾里一期、太阳桥西南堍这7个区块将完成征收任务。
有很多人就来问了:“这些区块都包括了哪些地方?”“我家在不在征收范围里啊!”
今天,大潮君从海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得到了最新消息,快看↓↓↓
北湖(徐家弄)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北湖(徐家弄)区块项目的征收范围已经确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已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大中专毕业生、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4月20日。
(八)征收范围
四至范围为:东至俞家桥路、西至市河、南至俞家桥堍、北至桃园路。(详见下方红线图,若征收范围发生变化,以征收决定为准)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
2018年4月21日
工人路二期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工人路二期区块项目的征收范围已经确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已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大中专毕业生、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4月20日。
(八)征收范围
四至范围为:东至工人路一期、南至海宁宾馆、西至规划紫阳街、北至工人路。(详见下方红线图,若征收范围发生变化,以征收决定为准。)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
2018年4月21日
农丰十六组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农丰十六组区块项目的征收范围已经确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已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大中专毕业生、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4月20日。
(八)征收范围
四至范围为:东至东苑路、西至黑木板桥港 、南至农肖路南苑路、北至太阳桥东南堍。(详见下方红线图,若征收范围发生变化,以征收决定为准。)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
2018年4月21日
俞北里二期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告
俞北里二期区块项目的征收范围已经确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已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大中专毕业生、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9年4月20日。
(八)征收范围
四至范围为:东至海狮路、西至俞家桥路、北至桃园路、南至俞家桥堍。(详见下方红线图,若征收范围发生变化,以征收决定为准。)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防办)
2018年4月21日
区块好多,范围好大呀!
小伙伴们,这里面有你家吗?
这些区块可是都关联着环东西山开发和“南北湖”规划呢!
走出这一步,我们离硖石景区就更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