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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水最新一批老赖高清照曝光 有位欠了485万

    时间:2018-03-31 15:37:41  来源:  作者:

    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一)

    被执行人刘冬娣,女,1990年9月出生,住丽水龙泉市道太乡符畲村翠头坑。

    被执行人王军,男,1986年12月出生,住龙泉市西街街道周村村上洋自然村。

    被执行人季月华,女,1977年3月出生,住龙泉市龙渊街道下林路。

    被执行人梅士玲,男,1982年7月出生,住龙泉市屏南镇杉树根村朱家地。

    刘冬娣、王军、季月华、梅士玲应偿还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4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冬娣、王军、季月华、梅士玲仍未履行。

    (二)

    被执行人周东亮,男,1973年2月出生,住龙泉市剑池街道剑池路。

    周东亮应偿还范某等人58.3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周东亮仍未履行。

    (三)

    被执行人蒋炳龙,男,1973年5月出生,住龙泉市兰巨乡大巨村西山岱。

    蒋炳龙应偿还叶某等人11.4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蒋炳龙仍未履行。

    (四)

    被执行连根弟,男,1956年8月出生,住龙泉市塔石街道冷水亭。

    被执行人周仁松,男,1961年4月出生,住龙泉市塔石街道冷水亭。

    被执行何月琴,女,1965年5月出生,住龙泉市塔石街道冷水亭。

    被执行项荣青,男,1972年8月出生,住龙泉市塔石街道冷水亭。

    连根弟、周仁松、何月琴、项荣青应偿还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2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连根弟、周仁松、何月琴、项荣青仍未履行。

    (五)

    被执行人叶遇龙,男,1976年2月出生,住龙泉市剑池街道武潭村。

    叶遇龙应偿还张某等人29.2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遇龙仍未履行。

    (六)

    被执行人张卫恩,男,1989年5月出生,住龙泉市剑池街道南三弄。

    被执行人周巧慧,女,1990年8月21日出生,住龙泉市剑池街道南三弄。

    张卫恩、周巧慧应偿还董某7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卫恩、周巧慧仍未履行。

    (七)

    被执行人陈小荣,男,1978年5月出生,住龙泉市宝溪乡竹垟村。

    陈小荣应偿还周某等人136.9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小荣仍未履行。

    (八)

    被执行人刘国和,男,1986年7月出生,住龙泉市龙南乡周山头村。

    刘国和应偿还梅某等人30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国和仍未履行。

    (九)

    被执行人叶绍文,男,1953年11月出生,住龙泉市剑池街道南秦路。

    叶绍文应偿还余某等人14.2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绍文仍未履行。

    (十)

    被执行人娄明星,男,1953年11月出生,住龙泉市西街街道江滨花园。

    娄明星应偿还叶某等人10.5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娄明星仍未履行。

    (十一)

    被执行人郭小俊,男,1985年12月出生,住龙泉市剑池街道张家弄。

    郭小俊应偿还孙某等人80.4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郭小俊仍未履行。

    (十二)

    被执行人徐红,女,1975年2月出生,住龙泉市道太乡符畲村。

    徐红应偿还叶某等人485.6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徐红仍未履行。

    (十三)

    被执行人陈宗伟,男,1974年4月出生,住龙泉市宝溪乡溪源田村。

    陈宗伟应偿还叶某等人70.2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宗伟仍未履行。

    (十四)

    被执行人杨敏锋,男,1978年9月出生,住龙泉市龙南乡安和村。

    杨敏锋应偿还廖某等人27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杨敏锋仍未履行。

    (十五)

    被执行人叶必武,男,1975年9月出生,住龙泉市屏南镇上畲村。

    叶必武应偿还季某等人31.9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必武仍未履行。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执行线索

    举报电话:0578-2531555

    邮寄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01号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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