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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年邻居对簿公堂 竟是为了一个“拆不掉”的化粪池

    时间:2018-03-28 15:34:57  来源:  作者:

    中国有句谚语叫“千金买户,八百买邻”, 可见自古以来大家对处理好邻里关系就有共识。这段时间,丽水青田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该案的执行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插曲不断。

    事情源于2016年初,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是同村邻居,被执行人的房屋在申请人房屋的上首。被执行人张某在申请人房屋所处厨房处正对灶台位置建造化粪池,严重影响了申请人及其家人的生活,也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在申请人出面阻止建造,并经村、乡两级部门协商调解均无果后,申请人张某遂将被执行人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张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拆除该化粪池。但是被执行人张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却无动于衷,2017年末,申请人张某再次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2月,执行员驱车前往当事人住所地,不料途中路遇山体塌方,车辆无法通行,执行员们当机立断,下车徒步前行了近一个小时终于到达目的地。不料被执行人竟主动找到执行员们,信誓旦旦地表示他已填好化粪池,这个案子可以了结了。

    执行员对此将信将疑,毕竟这与之前被执行人消极、抵抗执行的态度大相径庭,申请人更是对此表示完全不相信,于是双方达成协议,每人交纳2000元保证金,在3月10日前重新敲开化粪池,如被执行人确已履行完毕,则所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反之亦然。

    3月10日,执行员们再一次来到该村,证实了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完全履行义务,化粪池虽然也添加了一些砂石,却并没有完全掏空填实,仍然会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影响,然而双方各自据理力争,认为费用应由对方承担,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最终,在执行员的调解下,双方同意各自承担一半费用,然而此时变故再生,工人认为费用太低,不愿揽下这个活,于是执行员又对工人进行了一番谈话,终于三方都对此表示没有异议,填化粪池的工作顺利开展,至此,该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圆满落幕。

    据了解,此类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多以排除妨害、恢复原状为主,实际判决中经常会涉及到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修复、拆除、清理,因此相邻关系纠纷的判决执行就显得特别困难。

    且该类案件的当事人,长期共同生活在具有一定联系的空间内,抬头不见低头见,当事人的不动产利益,与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一些当事人长期处于矛盾中,情绪对立严重,利益冲突尖锐,矛盾难以调和,即使结案也难了事。

    “现阶段法院的执行案件,相邻关系案件不在少数,因此正确处理好这些案件,就能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青田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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