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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做梦都没想到 吃顿早饭被收215元停车费

    时间:2018-03-22 15:38:26  来源:  作者:

    本周一,金华市民朱先生到市区东莱路附近吃早饭。但他做梦都想不到,这一顿早饭让他付出了215元的停车费。

    当天上午8点半,他来到市区江南东莱路吃早饭,将车子停在马路对面的东莱停车场,吃完早饭他就去取车了,不料停车场的收费人员竟然说,停车费要215元。朱先生对此感到无法理解甚至拨打了110报警。

    车主质疑

    停车为何被收高价停车费

    “当时停在这个位置,我当时在路边吃早饭怕违法,我说停到这里,当时是8点30分停这里的,开出去是8点44分,他们说要收我215元钱。”

    朱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上午8点,他将车子停在位于义乌街和东莱路交叉口的东莱广场停车场内,十几分钟的时间,停车场收费人员开口就要215元。

    朱先生说,当时管理人员就告诉他,经过系统核实,他的轿车3月12日车子就一直停这里,一直到3月18日才开出去。“我说不可能的,我自己回想了一下,我3月12日我这边就没有来过。”

    朱先生说,按照这里的停车收费标准,停车半个小时内理应是免停车费的,现在却收费200多元,这让他很气愤。

    随后,朱先生拨打了110。民警现场协调后,东莱停车场的负责人仍然要求按电脑显示收费,无奈之下,朱先生只好交付了215元的停车费用。

    物价部门介入调查

    原是系统出现误操作

    对于朱先生的问题,记者也咨询了东莱广场停车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这些都是电脑上显示的,朱先生轿车系统显示是3月12日进来,六天了,他们是按电脑显示收费的。

    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将车辆一直停放在东莱小区,回小区后,朱先生首先调出了监控。

    朱先生说:“我回去以后马上把小区停车监控调出来,监控显示出来时间是8点14分,这就可以证明我车子是停在小区里面的。”

    在朱先生提供的小区监控视频上,记者看到他的车辆确实在当天上午的8点14分开出小区。那么,这能否证明停车场电脑收费存在错误呢?由于现场的收费人员不认可,记者拨打了停车场收费标价牌上的投诉电话。

    随后,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了现场。经过现场了解,现场求证,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对双方都做了调查询问笔录。

    最终,该停车场的运营方核实发现,这次高额的停车费很可能是系统出现了误操作。停车场运营方的一名经理介绍:“进出的时候可能人为的摄像头给遮了,造成模糊匹配,没有整个拍进去,拍到车牌一位两位数字,造成另外一个车分析到他的牌照上。”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案审科的负责人则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东莱停车场已经违反了第六章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调查情况,停车场多收举报人215元钱,我们责令他按照价格法和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停车场退回多收215元,对价格违法行为处于五倍以下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不仅如此,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工作人员还要求东莱停车场负责人,尽快完善收费标价牌,避免收费模糊的情况。

    停车场运营方的负责人也现场承诺:接下来会更完善停车设备环境等,指示牌上部分也会完善,尽可能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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