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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气监测业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明日实施

    时间:2018-03-20 15:28:33  来源:  作者:

    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19日讯(记者 李慧颖)今日,成都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3月新闻通气会召开,会上,市环保局公布了《成都市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成都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气监测业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据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易波介绍,2018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奋力开创新时代环保工作新局面,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今年,成都将全力打赢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狠抓问题整改开展常态督察、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强化科技产业支撑、加强执法监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2018年,成都持续推进“治霾十条”,实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650”工程。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强化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标车用燃料行为。同时,露天焚烧执法检查,推进科技治霾,继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臭氧防控专项行动,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成都“治水十条”、“治土十条”也将继续推进。据了解,今年,成都还将制定成都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总体规划和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成都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攻坚方案(2018-2020)》,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此外,记者还从通气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气检测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保障机动车排气检测(以下简称“环检”)的规范进行,市环保局委托“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技术保障中心”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环检业务依据该办法进行监管。《机动车检验机构排气检测业务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18年3月20日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市机动车中心会每月将检验机构记分情况通报市环保局、各区(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各检验机构。市机动车中心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检验机构涉嫌违法等问题,应及时将相关证据和材料移交市环境执法监察部门,并对检验机构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也根据各检验机构在记分周期内被记分数总值,对各检验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年度进行评定。信誉等级分为AA 级、A 级、B 级、C 级。机动车中心每年年初,向各检验机构通报上一年度信誉等级评定结果,并将结果上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向社会公告评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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