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陕西新闻 >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岐山县原县委书记何宏年决定逮捕
  • 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岐山县原县委书记何宏年决定逮捕

    时间:2019-05-18 14:46:30  来源:  作者: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原县委书记何宏年(正处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何宏年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LKK)

    编辑:二三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