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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01-24 15:49:30  来源:  作者:
    国土资厅函〔2016〕2002号

      各预算单位:

      为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开展,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中央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批审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6〕416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于部下达年度预算“一下”控制数后开展有关变更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进口产品的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等工作,并及时按规定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填报资料。

      二、各单位应于预算下达后30日以内向部报送应报财政部审批的变更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文件,所附材料应与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一致,并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中国地质科学院所属科研单位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不需报送申请文件。

      三、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所属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工作由局统一组织,并由局统一报送申请文件。

      四、由于公开招标失败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应于公开招标失败后15个工作日以内向部报送变更采购方式申请。由于时间紧急或临时增加的采购项目可在年度预算批复前单独申报。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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