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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续期释放尊重民意信号

    时间:2017-01-23 00:37:45  来源:  作者:

      影响整个房地产市场走向的有两把利剑,第一把剑是房地产税,第二把剑是产权续期。然而,祭出这两把利剑实非易事,其中夹杂着太多敏感地带与利益博弈。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有利于房地产税推进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各省份相继落地,房产证将退出历史舞台;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重磅出炉,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关乎百姓身家性命的产权立法正加速推进。

      在我国,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期限为永久,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目前,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至于如何自动续期,条文释义仅提出“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采用自动续期的方式,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方法,由国务院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不确定性,难以操作。

      此前,居民住宅土地使用权“撞限”在温州(楼盘)、深圳(楼盘)、青岛(楼盘)等特定区域已成为现实。今年4月,温州部分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无法交易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按照最初的说法,温州这一批产权到期的房子,自动续期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接近“市场评估价的三分之一甚至二分之一”。

      产权重金续期一旦开闸,将令住宅保值增值属性大打折扣,甚至成为入手即贬值的消费品。面对舆论重压,温州国土部门紧急表态“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误读,解决办法还在商议中。

      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其中关于70年后土地使用权到期的表述“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让公众吃下定心丸。

      续期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一是不够70年的,到期后必须都续期到70年;二是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相当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一个无期限的物权,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国家不必每次续期每次都收费;三是到期后经过自动续期变成永久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后,应当确定使用权人与国家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考虑收取必要而不过高的税金,但应当经过立法机关立法决定。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住宅土地使用权免费续期并不现实,适当收取费用并不违背契约精神。按照此类说法,计算地价比较困难,可以从房价增幅里扣除一定比例费用;或者以10年为一个档期,以基准地价的年度递增关系来收取费用,但必须要低于房价上涨幅度。

      中央在产权续期上尊重民意的信号释放不到一个月,温州“撞限房”难题便得到了妥善解决。2016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称温州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随着中等收入群体日渐扩大,人们对产权安全性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产权续期有望在近一两年得到一个较为成熟的、社会认同度高的方案或意见。

      一直以来,房婶、房叔类新闻层出不穷,官员拥有多套房产的消息不断刺激公众神经。承载“反腐”“控房价”期待的不动产登记,当仁不让地成为2016年房地产关键词。

      早在2013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便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按照顶层设计,我国应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只有推进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才能有效抑制一些群体利用不正当方式获取多套房的行为,从而有效抑制房价的不正常上涨。此外,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依据高净值人士的不动产数量开征一定的财产税,在平抑贫富差距的同时增加财政收入。

      事实上,学界对房地产税已讨论了20多年,基本观点是房地产税能在调控房价上起到一定作用,它的目的是增加持房者保有成本,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购房者预期。然而,现在居民在住房保有环节免税,房地产税将增加保有环节税负,杀伤力较大,中央层面一直保持谨慎。

      目前,官方已设计出几份房地产税草案,但对内容未达成共识,估计5年内难推出。国家行政学院经济部教授冯俏彬认为,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目标,2020年左右可能推出房地产税。

      在过于敏感的房地产税“难产”的背景下,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落地有“清扫外围”的意味。2016年9月1日起,《天津(楼盘)市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式施行,内容涵盖地役权和抵押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内容。

      条例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未按期申请房屋所有权不动产首次登记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给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不动产登记费用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2016年12月12日,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通知明确实行“房地一体”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新政实施后,全国每年可减轻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负担约5亿元。文/邹昶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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