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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库存商品房出租

    时间:2017-01-06 11:55:44  来源:  作者: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出租库存商品房

      意见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租赁业务;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库存商品住房;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购买、租赁的方式收集企业管理小区的闲置房源,经合理改造后为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提供稳定居所。

      提高中介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促进中介机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交易,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落实鼓励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

      鼓励企业和个人依托省内丰富的旅游资源、教育资源,通过购买、租赁的方式收集库存商品房、私人持有的空置住房发展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酒店式公寓等非标住宿业态。

      开展商品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试点

      意见鼓励新建租赁住房。要求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允许将商业用房、办公楼、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此外,意见提出,在部分外来人口数量较大城市的重点产业功能区、城乡接合部、新城及其他租赁住房需求强烈的区域,开展商品房项目配建租赁住房试点,租赁住房与所在项目的商品住宅或公寓同步建设、同步配套、同步竣工交付,统一物业管理。

      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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