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 房产新闻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12-12 19:57:49  来源:  作者:
    国土资电发〔201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11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有关部署,现就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实现大检查全覆盖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认真查找前一段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安委会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工作。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大检查,实现全覆盖,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二、突出检查重点,明确检查内容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分工,结合自身职责,突出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地区,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安委会规定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职责,明确检查内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切实防范因地质灾害而引发生产安全问题。

      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完善细化大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方向,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等;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立即落实停产、停工、停用措施。

      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行为。对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的同时,提请人民政府安委会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地方人民政府关闭取缔、停产整顿的矿山企业,要根据地方人民政府关闭、停产整顿矿山名单逐一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和违规突击生产。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安委会,配合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和时间,明确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任务,做到动员部署到基层、责任落实到市县、监督检查到企业。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要把大检查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大检查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于12月20前报送部开发司,地调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于12月20日前报送部综治办。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部开发司 010-66558897,65558259(传真)

      hsupg@126.com

      部综治办 010-66558953,66175721(传真)

      568943621@qq.com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9日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