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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房又认贷 沪津楼市又出新政

    时间:2016-11-29 14:36:00  来源:  作者:

      昨天,上海(楼盘)市住建委、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提高在沪购房首付比例。

      《通知》规定,经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自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通知》要求,各房屋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屋交易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住房信贷房屋信息查询工作。各商业银行应继续强化对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真实性等审核,根据借款人家庭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审慎把握具体执行水平,对于有投资、投机性购房特征的,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

      此外,上海银监局已会同规土部门深入核查了部分土地拍卖的竞得资金来源,正在对查实存在资金违规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后续还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土地交易资金来源核查工作。

      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万元,并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

      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以及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的口径。

      天津(楼盘)昨天也出台了新的房屋信贷政策,主要内容为:对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但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据新华社

      专家解读

      上海楼市新政

      引导购房需求合理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首付比例的提高使得很多购房者近期购房时自有资金需要更加充裕,能够引导购房需求的合理释放。

      新政在公积金层面,也有了比较严厉的收紧。政策认为,要严格执行公积金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对于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要实现四个目标。第一是提高首付比例,第二是上浮贷款利率,第三是降低贷款最高额度,第四是限制贷款次数。这样一类规定使得近期公积金贷款方面的门槛会提高,进而使得公积金资源更多地保障刚需购房群体。另外,政策也对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等内容进行了固定,使得后续盲目提取公积金等做法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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