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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淀碧森里小区物业出租地下空间 被判归还开发商 7名承租人拒绝搬走 法院强执 腾退群租地下室

    时间:2016-11-10 15:17:50  来源:  作者:
    上午,法官正在清点记录腾退出来的物品 摄/记者 曹博远上午,法官正在清点记录腾退出来的物品 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 (记者 唐李晗)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8名执行法官和20名法警来到海淀区碧森里小区,对因与案外公司有债权纠纷为由占据群租地下室不予腾退的7名承租人予以强执,重新将该小区地下室移交给小区开发商。

      案情 承租人占据地下室不走 被诉至法院

      北京(楼盘)市龙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鼎华源公司)系北京海淀区碧森里小区开发商,为该小区1-6号楼的土地使用者。该小区1到6号楼的地下部分共三层,地下二层和地下三层为车库,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

      2004年1月,龙鼎华源公司与国宇嘉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将小区及附属地下停车库等委托国宇嘉公司实行物业管理。2008年11月29日,双方又约定龙鼎华源公司将小区开发商未出售的所有的半地下室房屋、地下室房屋等承包给国宇嘉公司,承包期限30年。后国宇嘉公司在小区地下一层搭建房屋,将地下二层、地下三层部分停车位和部分游泳池改造成房屋,用于出租经营。

      2012年1月18日,龙鼎华源公司欲解除双方租赁关系,协商未果,龙鼎华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承包合同关系,国宇嘉公司立即腾退小区物业。法院认为,两公司之间的合同履行期限为30年,违反了《合同法》关于“租赁期间不得超过20年”的规定,故判决两公司签订的合同于2012年1月18日解除,国宇嘉公司将地下室交还。国宇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一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还指出,国宇嘉公司获得地下室承租权后进行转租,次承租人又予以转租,违法群租房内存在多种安全隐患,侵害了小区广大业主的利益,故可以认定国宇嘉公司未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存在重大违约行为。

      判决生效后,龙鼎华源公司申请执行,部分其他物业以与国宇嘉有债权、债务纠纷为由,至今占据地下室不予腾退。故龙鼎华源公司将7名承租人诉至法院要求立即腾退非法占据的地下室。

      现场 法官耐心解释 腾退两处地下空间

      早上9时许,法院出动8名执行法官、法警、特保、拆迁工人等近300人来到海淀区碧森里小区地下室,对涉案7名被告的房子予以强执。

      小区5号楼地下室B1正被执行人原先生承租占用。记者看到,地下室被改成了一百多间起居室和厨房,狭窄的房间里只能放下一张床。狭长的楼道里漆黑一片,法警们要开手电才能前行。

      原先生今年60岁,是山西人。他告诉记者,他2013年与某公司签约出租碧森里小区5号楼B1,作为二房东开始群租地下室,2014年被清理过一次后,大部分租户已经搬离,现在还有十几家住在这里。原先生说,前天他已经接到法院通知腾房,自己也表示配合法院工作。

      “我的租期是10年,要走也得给补偿。”承租人刘女士说。执行法官对她说,现在地下室已不能出租,拒不腾退只会进一步扩大损失。法官建议她保存证据,向签租赁合同的另一方主张权利。

      上午10时许,两处地下室依次强执完毕,法警们将现场部分不配合工作的滞留人员带离后,工人把床、柜子、桌椅及厨具、食品等搬出楼外。

      文/记者 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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