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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莞限购细则:11日前已网签住房不受证满2年限制

    时间:2017-04-19 15:22:42  来源:  作者:
      4月18日,东莞(楼盘)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4月10日公开的住房限购政策中“交易转让”和“执行时点”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已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论是在上述时间点之前或之后办出《不动产权证》,均不受“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条款的限制。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此前政策曾要求,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对此,《通知》明确,2017年4月11日零时前,通过赠与方式转让(须取得《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住房的,不受此条款限制。而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赠与方从而获得购买住房资格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接受赠与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进行网上签约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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